□ 韩 云 陈迪宇 王 政
□ 张金萍 邓浪舟 邹杏仪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新征程。2013年12月,党中央召开第一次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完善,城镇化发展方式总体出现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
两个重要时点将会被记入我国城镇化发展史:一是改革开放,开启了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城镇化进程,城乡之间曾经坚固的藩篱开始松动,城镇化步伐加快;二是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新征程,城镇化发展方式总体出现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城镇化红利惠及亿万城乡居民。
改革开放开启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
改革开放前很长时期,农民向城市流动受到严格限制。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快速推进,城乡分割的政策体制开始松动,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务工,城镇化加速发展。
改革开放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城镇化恢复发展。这一时期,随着人民公社逐步解体、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开,农业生产效率明显提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1978年~1985年,城镇化率从17.9%提高到23.7%,年均增长0.83个百分点。首先是流动人口大量出现。198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打开了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阀门。其次是城镇数量显著增长。1982年印发《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开始探索地改市、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切块设市、设镇模式逐步向整县设市、整乡改镇模式转变,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至324个,建制镇数量从2173个增加至近1万个。再次是城镇开发和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在探索中改革。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允许“三资”企业付费使用国有土地,打破了国有土地长期无偿、无限期、无转让制度。1980年,城市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住房制度按照“出售公房、调整租金、购房补贴”的总体设想开启改革,先后探索全价售房和按照政府、单位和个人各承担1/3房价的三三制原则补贴售房政策。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后期,城镇化稳步推进。这一时期,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带动小城镇加快建设,沿海地区加快开放,“三来一补”渐成气候,大量农业转移人口由内陆至沿海务工。1986年~1996年,城镇化率从23.7%稳步提高至30.5%,年均增长0.68个百分点。一是流动人口迅速增加。1988年后粮油及副食品价格逐步放开,以户口为依据发放的各类票证陆续取消。1993年,城镇粮油定量供应制度废除,户籍对人口流动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削弱,全国流动人口从2000万左右激增至约8000万。二是城镇规模结构不断改善。1986年明确设市标准后,整县改市成为设市主导模式,到1997年暂停县改市,全国城市数量达668个,54%通过整县改市设立;建制镇数量突破1.8万个,83%通过乡改镇设立。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等经济特区及宁波、青岛等沿海开放城市迅速崛起。三是新的城镇开发模式初步形成。1987年,深圳特区启动全国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1988年,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写入《宪法》。1990年国务院颁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金制度正式建立。四是新的城镇住房供给体系初步形成。1988年国务院确定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方式转变的改革思路。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住房供应管理逐步由单位化向社会化、专业化改变。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2012年,城镇化高速发展。这一时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基本完成,加入WTO后我国深度融入全球分工体系,经济快速增长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1996年底城镇化率达到30.5%,进入诺瑟姆曲线快速增长区间,城镇化率加快跃升。到2012年达52.6%,年均增长1.38个百分点,流动人口数量从8000万增至2.36亿,致使城镇化高速发展的因素首先是县级以下城镇落户逐步放开。1998年后,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若干文件,进城落户政策有所放宽。2011年,国办《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放开放宽县级及以下城镇落户。大城市发展迅速,城市群初具形态同样加速了城镇化步伐。“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并编制城镇化专项规划。撤县撤市设区逐步成为区划调整主流,到2012年城市数量调整至657个。城区人口超过千万的城市明显增加,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增至127个,增幅超过100%,东部沿海城市群逐渐兴起,而城镇建设日新月异也使得城镇化快速发展。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福利分房全面停止,明确了构建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给体系目标,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00年后,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各类新城成为城镇化发展新载体,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党的十八大推动城镇化实现转型发展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也愈发凸显,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等,制约了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开始全面系统谋划,推动城镇化转型发展。
2013年12月,党中央召开第一次城镇化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新起点上的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2014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新时代城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纵横联动、统筹推进,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的历史性成就。
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加便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性通道全面打开,配套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人口管理向自愿落户、自由流动迈出坚实步伐。户籍制度改革开始全面落地,全国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大多数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许多中小城市基本实现落户零门槛,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居住证制度全面建立,所有城市和县均已发放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基本建立。2016年~2017年,全国共发放居住证5400余万张。一些地区居住证附带的公共服务项目超过30项。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80%左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可携带。2017年,30个省份15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四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六统一”。绝大多数市县将进城落户农民和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形成,“人地钱”挂钩政策框架已经建立,农村“三权”维护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村“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培育形成了一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19+2”城市群格局,城市群建设加快,集聚带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群建设持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国务院批复同意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完成,省内城市群规划陆续编制出台。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加快,对人口和经济的集聚能力显著增强。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五大城市群,以10.4%的国土面积集聚了38.9%的人口,创造了54.5%的国内生产总值。城镇规模结构不断完善。广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发展活力和潜力大幅提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规范发展。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助力城镇化格局优化。主要城市群间快速交通通道基本形成,城市群内部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完善。2017年底,全国铁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八纵八横”的高铁骨架网络加快构建,高速铁路覆盖大部分50万以上人口城市;高速公路覆盖97%的20万以上人口城市及其他地级城市,二级及以上公路通达96.7%的县;民用运输机场覆盖全国88.5%的地市。
城市功能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空间结构、公共服务等多块短板加快补齐。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瞄准防治“城市病”,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城市产业就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2013年~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超过1300万。以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截至2017年底,形成创业就业岗位超过250万个。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2014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322万套,将全国重点镇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推动1200多万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2016年底,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为93.9%和86.0%、燃气覆盖率分别为95.75%和78.19%,城市污水处理率93.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6%。2016年,全国轨道交通年客运量达到161.51亿人次,较2012年增长85.0%,网约车、分时租赁、共享单车等新交通出行方式蓬勃发展。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建立。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建立,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划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加快推进,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范围有序扩大。绿色、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持续推进。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与城市建设管理融合,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光网城市。截至2017年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达133个、252个。
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新型城镇化对乡村辐射带动作用增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加快推进。截至2017年11月,试点地区共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6万亩。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84.56万人。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7.5%和66%。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300万个,新型职业农民规模超过1400万人。农村电商服务点超过40万个,乡镇快递服务覆盖率达87.3%。农民幸福美好生活家园加快建设。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到98.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6%,行政村通光纤比例达到95%。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建好1所卫生院、80%的居民15分钟能够到达最近医疗点。2014年~2017年完成贫困农户危房改造1203万套,完成易地扶贫搬迁772万人。4153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善谋善为,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城镇化实践,形成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宝贵经验,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新时代城镇化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实践,不断丰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理念,在新起点上努力实现新突破。
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2013年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5年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新起点上的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李克强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一系列规划措施。2014年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2016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在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扎实落地。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践证明,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现代化建设成果。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完善户籍制度和居住证管理制度,促进人口在城乡区域间更加自由迁移和自主选择落户,促进新市民全面融入城市社会,使新老市民的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坚持四化同步,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并联式叠加发展的过程,要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践证明,我国工业化为城镇化注入了强劲动能,城镇化为信息化开拓了广阔的市场和应用空间,信息化为城镇化注入了新的元素和动力,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支撑。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坚持优化布局,以城市群为主体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群是人口大国城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像我们这样人多地少的国家,更要坚定不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市化。实践证明,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依托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群,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承载力更加适应,有利于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打造通勤高效、一体发展的都市圈,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进程中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生态文明的城镇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解决好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才是可持续的城镇化,才是群众认可和向往的城镇化。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绿色城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传承文化,强化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几千年的中华文明传承和积淀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巨大的精神财富,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精神源泉,要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不能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实践证明,文化是城市的生命力所在,城市是文化融合的平台,只有尊重不同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差异,创造性地保护和传承好历史文化,保留多样化城市风貌,才能在城镇化过程中保存文化记忆、延续历史文脉、散发文化温度。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文化传承创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以文化繁荣推动城镇化进程。
坚持改革创新,保持长久健康发展的内生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制胜法宝,推进城镇化要注意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既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在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能。实践证明,城镇化既是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也是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只有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才能推动城镇化驶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规划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