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 政
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并就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结构调整、价格听证工作规范化、特色小镇、企业债券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制造业结构持续改善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11月份PMI为50%,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处于临界点。从数据看,直观反映出制造业景气度有所回落,但同时也要看到结构持续改善的特征逐步显现。制造业多数行业仍处于扩张区间,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和消费品制造业PMI均高于制造业总体水平。
总体上看,全年6.5%的经济运行主要目标任务可以较好完成。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达到了6.7%,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制造业投资回升到近年来较高水平,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利用外资稳步扩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提前完成全年目标。同时在结构方面,我国经济也体现出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的特点,产业、需求结构不断调整,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
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研究了2019年的经济工作。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聚焦主要矛盾,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努力实现最优政策组合和最大整体效果。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根据市场主体需要及时完善政策,精准预调微调,引导市场形成稳定预期。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支持制造业、服务业尤其是小微、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着眼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推动消费供给升级,更大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搭起价格听证“直通车”
近日,国家发改委对2008年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对听证范围、听证形式、听证人构成、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将于明年1月10日起施行。
究竟是谁在代表我们参加听证?如何进一步提高听证会参加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据了解,原办法规定,消费者参加人由“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实施过程中,有一些价格主管部门采取了全部委托推荐的方式产生消费者参加人,于是,消费者缺少一个自主通道,感到自己“被代表了”。
针对这一问题,新修订的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将有关内容修改为“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在操作层面必须赋予消费者自愿报名的权利,从而保证一定数量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的消费者参加人。
针对可能出现的相同利益群体扎堆或者报名不够踊跃等情况,新修订的办法规定“随机选取可以结合定价听证项目的特点,根据不同职业、行业、地域等,合理设置类别并分配名额”,有效避免因为某个利益群体报名集中,而使得其他利益群体缺失的问题。
此外,新修订的办法中,还增加了鼓励消费者组织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参加听证会的规定,以更好地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
抓紧健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谈到近期有关特色小镇的一些负面报道,孟玮表示,要从几个角度看待问题。
要正确认识。特色小镇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的新抓手,是践行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
要正视问题。滥用概念、名不副实,产业不够、房地产来凑,房地产化不良倾向抬头等,都违背了特色小镇建设的初衷。
要及时纠偏。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力举措,提出了若干规范管理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对标对表、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切实强化对特色小镇的统筹指导、统一行动,抓紧健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一方面,统一规范地方创建工作。在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中,一次性剔除行政建制镇,推进特色小镇内涵正本清源。在市县创建名单中,引导市县政府整改或淘汰滥用概念的不实小镇,以及特色不鲜明、质量不高的问题小镇。规范取缔企业随意把不符合小镇标准的项目冠名为小镇的行为。
另一方面,统一优化部门创建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坚持统一步调、协同发力。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特色小镇工作整体安排,统一整合优化创建政策,研究制定特色小镇原则性内涵标准,既要强化规范纠偏,又要强化典型引路,鼓励各地区大胆探索,创造更多更好的可复制经验,确保特色小镇沿着正确轨道前行。
企业债券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实行“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明确了优质企业支持范围、发行管理方式,规范了优质企业信息披露要求。
《通知》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基本原则,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深入开展企业债券发行核准“放管服”,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同时,鼓励优质发行人结合自身融资需求,更自主、高效地通过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
据悉,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探索推出了优质企业债券融资试点,截至目前,已累计核准优质企业债券11支,总金额1908.4亿元,重点支持了新能源汽车及先进装备制造、移动出行、电网及抽水蓄能电站、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及光伏清洁能源设施等领域和行业的发展。
此次出台的《通知》明确要求,优质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发行人应公开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清单,同时,依托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确保所募集资金的用途依法合规,符合政策要求。
记者了解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决策部署的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在核准企业债券过程中,国家发改委将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按照中央精神,目前只支持有关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领域的项目,并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