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创客

河北省出台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对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扶持资金实行单独管理

本报讯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制订出台了《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在国家现行政策基础上,结合河北省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对河北省原有就业创业相关实施办法进行了创新和突破。《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就业创业资金包括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扶持资金,对两项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分账核算,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方式。

为调动高校大学生创业积极性,《管理办法》将享受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由“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扩展为“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为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对审核认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财政给予每个3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给予每个10万元补助”,不再要求各市、县财政和单位配套培训基地补助资金。

为更好地规范就业创业资金管理,《管理办法》还进一步强调了部门职责以及各市县的主体责任。其中,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或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性、规范性负责;财政部门应对补贴标准和金额进行复核。市县要根据当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项补贴的具体标准,为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全面落实提供兜底保障。

(贡宪云 李立新 刘宝贤)

2018-12-05 贡宪云 李立新 刘宝贤 对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扶持资金实行单独管理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048.htm 1 河北省出台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