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内蒙古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本报讯 记者黄金星报道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含27条内容,明确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培养扎根内蒙古大地、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指导思想。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详细全面解读。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结合实际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班主任岗位吸引力;落实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30%的比例计发;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和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等。

2018-10-19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025.htm 1 内蒙古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