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公告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次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书》、《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信用承诺

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等均对本次债券出具了综合信用承诺书,若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将依据《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八、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8年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8酉桃花源债”)。

(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三)债券期限:7年期。本次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七)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九)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公式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次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22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业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资[2016]1408号文件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债券业经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于2016年11月10日出具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同意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申请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业经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批准申请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大道桃源金水岸 法定代表人:唐万刚 联系人:司渊

办公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大道桃源金水岸 联系电话:023-75710777 传真:023-75685777 邮政编码:409899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经办人员:刘波、汪琦、栾文钰、王嘉宇、李晗铭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二)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江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经办人员:程晓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763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033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经办人员:姚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968 传真:010-59312989 邮编:100033

三、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经办人员:高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四、监管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

营业场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大道中路101号汇升广场9号楼1-14、1-15、2-1号

负责人:陈润荪 经办人员:田攀 联系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城北新区17号

联系电话:023-85061016 传真:023-85061008 邮政编码:409800

监管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

营业场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大道北路6号龙腾盛世生态小区4号楼一、二层

负责人:田江 经办人员:周娜

联系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大道北路6号龙腾盛世生态小区4号楼一、二层

联系电话: 023-75705080 传真:023-75705080 邮政编码:409800

五、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经办人员:孙治山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50495153 传真:021-50496230 邮政编码:200120

六、证券登记机构、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经办人员: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 传真:010-6616871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聂燕 经办人员: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七、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经办人员:杨得武、王悦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八、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经办人员:谷蕾洁、王 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九、发行人律师: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未来国际大厦23楼 负责人:韩红 经办人员:罗达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未来国际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3-67083618、023-67083628 传真:023-89001589 邮政编码:40002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8年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8酉桃花源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RMB700,000,000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本次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存续期内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次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簿记区间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九、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认购与托管: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次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次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一、发行期限:1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28日。

十二、簿记建档日:本次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8年9月27日。

十三、发行首日:本次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8年9月28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付息日: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次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十三、监管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

二十四、簿记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债权代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七、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次债券形式为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本次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次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承销商公告的《2018年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本次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次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的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三、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部分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次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件一。

二、本次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件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接受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及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二、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书》之权利及义务安排;接受监管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与发行人和债权代理人东海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批准部门对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次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次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对于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前两年单独支付,债券存续期的第3-7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同支付,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次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7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次债券本金按上述安排偿还后,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次债券。当年应兑付债券本金金额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45,08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唐万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大道桃源金水岸

经营范围:负责酉阳县内重要旅游资源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开发(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2017年财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 117.21亿元,负债合计50.0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67.13亿元,2017年1-12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7.24亿元,利润总额3.03亿元,净利润2.54亿元。

二、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情况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发行人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系由酉阳县财政局出资成立,是集旅游资源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与管理,土地整治、酒店餐饮住宿、基础设施建设和林木培养与销售开发为一体的集团公司。其中,旅游开发与服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和主要收入来源,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业务是发行人收入来源的有益补充。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发行人已成功转型为拥有完整旅游业务链条的大型旅游企业。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2015-2017年,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67,429.82万元、67,450.81万元和72,411.58万元。从收入构成来看,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10%以上的业务板块为旅游业务收入板块、门面租赁板块,其均为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和有益补充。近年来,发行人积极布局包含旅游观光、旅游运输、旅游演艺、旅游服务、旅游地产等在内的旅游全产业链业务,目前已经初步形成多个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板块相互联动、互为补充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格局。

发行人2015-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10%以上的各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2015-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公式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从收入构成上来看,旅游开发与服务收入是发行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每年均超过70%且呈现逐年上升态势,与发行人成功转型相呼应。

2015年-2017年,发行人分别实现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收入55,330.43万元、58,541.23万元和70,385.60万元,其中2015年-2017年,年复合增长率达12.79%。2015年-2017年,发行人分别实现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毛利润为39,814.29万元、39,909.07万元和51,110.89万元,其中2015年-2017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3.30%。

2015-2017年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参照上表,旅游业务分项目来看,旅游产业相关收入(主要为景区门票收入)是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收入中占比最大的项目,2015年-2017年,发行人旅游产业相关收入分别为37,422.66万元、39,916.65万元和48,184.30万元,占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是67.63%、68.19%和66.54%。受益于旅游行业整体良好的发展形势及酉阳县政府对当地旅游业的大力支持,发行人运营景区接待的游客量逐年增加,新增游客同时带来发行人售票收入、旅游演艺收入、旅游运输收入、旅游地产业务收入等旅游相关业务收入联动增长。

2015年-2017年,发行人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1.96%、68.17%和72.62%。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9.63%、99.77%和87.44%。2017年,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2017年收入为部分尾款,当年没有新增土地整治收入。

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业务是发行人收入来源的有益补充,2015年-2017年,发行人分别实现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业务收入11,593.41万元、8,895.13万元和1,568.67万元,分别实现毛利润11,550.11万元、8,874.55万元和1,371.67万元

发行人本业务板块包括土地整治和政府回购两项收入。根据酉阳县政府“旅游兴县”战略安排,发行人已于2011年逐步退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转向全县旅游景区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2011年以前发行人承担酉阳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合计约2.49亿元的项目回购款约定由酉阳县财政局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向发行人完成支付。2014-2016年发行人分别确认回购收入为0.82亿元、0.82亿元和0.85亿元。截至2016年末,政府已按照约定对发行人承担的酉阳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全部回购。2017年度,发行人本业务收入主要为土地整治尾款,2017年度确认土地整治收入为0.16亿元。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经营利润,同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一)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

发行人是酉阳县财政局直属的国有重点企业,负责酉阳全县旅游景区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是酉阳县旅游业发展的核心。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了旅游观光、旅游地产、旅游运输、旅游演艺和旅游服务五大旅游业务板块,基本实现了旅游全产业链覆盖。对应上述业务板块,公司的旅游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门票销售收入、旅游地产销售收入、景区配套商铺及房屋出租收入、旅游运输、演出收入等。

发行人拥有的景区经营权及门票收入权证明或批准文件如下:

发行人主要经营权/门票收入权

公式

发行人子公司拥有的旅游业务相关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发行人下属公司主要旅游业务相关经营资质

公式

1、旅游观光

发行人主要负责开发、经营、建设和管理酉阳县内旅游观光景区,包括:桃花源景区(含古桃源、伏羲洞、桃花源国家森林公园、酉州古城、二酉山片区)、龙潭古镇、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酉水河国家湿地公园、龚滩古镇等旅游景点。根据酉阳县政府与发行人签署的《酉阳县旅游景区委托开发经营管理协议书》,发行人拥有酉阳县旅游景区独家经营权,经营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62年12月31日,期满双方无异议自动延长或续期50年。

发行人旅游观光业务销售模式包括旅行社、网络销售、散客等,景区门票采取在批准线内的自主定价模式,发行人可根据市场环境和竞争情况适时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具有一定灵活性。

景区门票收入全额归属于发行人所有,门票的结算方式根据游客来源不同分为散客模式和旅行社团队结算模式。散客模式即通过网络或现金方式支付票款并直接计入门票收入;旅行社是发行人最重要的销售渠道,旅行社团队结算模式采取按月结算模式。具体而言,发行人主要与重庆市酉阳县旅行社、重庆市避秦庄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酉阳县友良旅行社3家当地旅行社签署《景区门票批发结算协议书》,按照协议票价按月结算门票收入。旅行社所组织的游客由陪团导游到公司各景区售票处统一办理旅行社带团游览登记并领取门票,双方需在《旅行社带团游览登记台账》上确认游览日期、带团人数等相关信息。《旅行社带团游览登记台账》一式两份,由发行人与旅行社签字确认。次月10日内,发行人与旅行社核对上月带团游览人数,并由发行人填写《接待团队门票结算表》,对上月游览人数、旅行社应付发行人门票款项总额进行汇总。核实结束后15工作日内,旅行社按经确认的《接待团队门票结算表》的汇总金额据实支付发行人门票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旅游业务中的景区经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桃花源景区、龚滩古镇及阿蓬江大峡谷景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所负责运行的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酉水河国家湿地公园、龙潭古镇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入。

发行人景区经营业务相关收费收益权、经营权未设定抵押权、质权、其他担保物权或任何第三方权利。

1)桃花源景区

桃花源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最初由桃花源景区管委会负责运营,根据2011年12月,发行人与酉阳县政府签署的《酉阳县旅游景区委托开发经营管理协议书》,发行人获得包括桃花源景区在内的酉阳县内龙潭古镇、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酉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旅游景区独家经营权。

2015年-2017年,桃花源景区分别接待游客270万人次、268万人次、240万人次,分别实现门票收入1.95亿元、1.86亿元和2.21亿元,呈逐年增长态势,2016年,桃花源景区接待游客268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1.92亿元,与去年同比有所下降,原因在于桃花源景区从2016年12月开始闭园修缮,闭园持续到2017年3月末,对游客接待量和售票收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2017年公司折扣额度减少,散客人数增加,门票收入增加。目前景区门票价格根据酉阳发改委发[2015]16号文件,按照散客128元/人,团体票102元/人执行。从景区游客性质来看,游览景区的游客以旅行社团体游客为主,近几年占比维持在80%左右。

2)龚滩古镇景区

龚滩古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最初由龚滩景区管委会负责维护运营,2009年9月,为进一步优化龚滩古镇旅游资源的开发,搭建旅游开发投融资平台,根据酉阳县财政局《关于重庆市酉阳县山水画廊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审查情况的报告》(酉阳财政文(2009)25号),经酉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重庆市酉阳县山水画廊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将龚滩景区经营权划归该公司。

2014年1月,根据酉阳县十三届县委第52次(2014年第3次)常委会议纪要及《2014年旅游工作意见》,酉阳县政府将以发行人作为全县旅游景区开发、经营、建设和管理的经济主体,稳步推进对全县旅游资源的整合运营;分期分批将龚滩古镇、龙潭古镇、酉水河湿地公园、阿蓬江(酉阳)湿地公园等旅游景区经营权移交给公司,同步将重庆市山水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酉阳县酉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大河口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全部划转给发行人。重庆市酉阳县山水画廊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龚滩古镇景区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发行人决定自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龚滩古镇景区由大河口旅游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山水画廊旅游公司不再行使龚滩古镇景区建设、经营和管理职能。

目前,龚滩古镇景区收入主要来源于门票及景区内的乌江画廊游船项目的船票收入,其中景区门票价格根据酉阳发改委发[2015]12号文件定为100元/人,2015年游客接待量约164万人,实现门票收入0.98亿元;2016年游客接待量约为168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1.01亿元。乌江画廊游船项目船票价格为80元-160元/人,截至2016年12月末,发行人共投入15艘游览船运营,其中包括2艘40座和13艘28-38座,年接待能力约90万人左右,2015年-2016年分别实现船票收入0.46亿元和0.66亿元。游览景区的游客主要以旅行社团体游客为主。2017年游客接待量约204万人,实现门票收入1.07亿元,船票收入0.9亿元。

3)阿蓬江大峡谷景区

阿蓬江大峡谷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最初由阿蓬江(酉阳)旅游经济区管委会独资的重庆市大河口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根据酉阳县十三届县委第52次(2014年第3次)常委会议纪要及《2014年旅游工作意见》,具体负责阿蓬江大峡谷景区运营的大河口旅游公司已于2015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该景区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其游船项目,2015年4月开始投入试运营,目前共投入运营11艘游船,其中包括2艘40座、7艘25-38座和2艘小船,船票价格为60元-180元/人,2015年-2016年该景区分别实现船票收入0.34亿元和0.47亿元。游览景区的游客主要以旅行社团体游客为主。2017年实现船票收入0.60亿元。

2、旅游地产

发行人旅游地产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桃花源旅游地产公司负责运营,经营范围包括酉阳县内景区周边地产开发、景区配套物业开发和景区物业租赁。结合酉阳县自然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发行人旅游地产板块定位于养老项目和度假地产项目。

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已开发旅游地产项目主要包括阳光佳苑、石柱溪楼盘、城南农贸市场楼盘和瑞康嘉苑项目等,其中,阳光佳苑项目总投资1.42亿元,石柱溪楼盘项目总投资0.46亿元,城南农贸市场楼盘项目总投资0.26亿元,瑞康嘉苑楼盘总投资0.92亿元;其中阳光佳苑、石柱溪楼盘和城南农贸市场楼盘三个房产项目已全部销售完毕;瑞康嘉苑于2016年开始预售。其余旅游地产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2017年,发行人分别确认旅游地产房屋销售收入0.27亿元、0.14亿元和0.02亿元,主要为阳光佳苑等项目收到的售房款。发行人目前所拥有的土地储备面积较多,未来拟利用小坝农场、渤海农场、龙潭古镇、龚滩古镇等处的土地资产适时进行旅游地产开发。

3、旅游运输

旅游运输收入主要为景区内旅游大巴、环保观光车、景区内中转大巴车的运营收入,2015年-2017年,分别实现收入0.24亿元、0.27亿元和0.26亿元,同比稳中有增,由于景区旅游交通运输具备区域垄断性,因此该项业务能为发行人带来较为稳定的收入。

4、旅游演艺

2015年度-2017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景区演艺收入3,417.43万元、3,229.35万元和3544.10万元。发行人旅游演艺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酉州风情文艺演出公司负责运营,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于2014年8月推出的大型实景舞台剧《梦幻桃源》。该剧主要以艺术的形式,再现魏晋时期大文学家陶渊明名篇《桃花源记》中的意境与生活,同时展现世代酉阳人多彩的风土人情,剧场每场演出可容纳3,000人,演出频率为每周5场以上,目前,该剧上座率为90%左右,门票价格为150元,发行人会根据景区举行的不同活动提供演出门票折扣。目前,发行人正在筹备以乌江水面为舞台的龚滩古镇大型4D水上剧目,计划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上演。

5、旅游服务

旅游服务板块主要包括酉阳县内景区酒店经营、旅游商品和户外游乐项目服务等。目前,公司已建成武陵山农特产品大卖场,为游客提供当地土特产的购物场所;筹划建立“渝农鲜”电商平台,与专业合作社合作,对外销售鲜活农产品等。

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实现少量产权竞卖服务收入,主要是发行人通过拍卖的形式将自有商铺出售、租赁,获得相关出售款和租金。

(二)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业务

发行人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业务分为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两部分。

经酉阳县政府《关于翔宇公司土地整治收益分配管理的批复》(酉阳府函[2008]128号)授权,发行人负责酉阳县城规划范围内(老县城)土地的统一实施征地拆迁和土地整治工作。酉阳县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将待整治土地委托公司进行整治,整治土地达到出让条件后,根据县政府的供地计划交由酉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进行挂牌出让,剔除应计提的各项基金费用后的60%返还给发行人。2012年和2013年,经公司整治后交酉阳县国土局挂牌出让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的面积分别为86.77亩和74.12亩,分别确认土地出让收入0.98亿元和0.75亿元。2014年以来,公司未新增土地整治及开发任务,2015年-2017年,公司分别确认土地整治及工程施工收入11,593.41万元、8,895.13万元和1,568.67万元,主要为之前年度尾款。根据酉阳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的意见》(酉阳府发[2012]78号)文件授权,发行人负责对桃花源景区规划范围内50平方公里土地中作为景区接待区域的15.4平方公里土地统一实施征地拆迁和土地整治工作,其土地整治成本在公司据实核算后由财政全额进行补偿,土地出让金扣除土地整治成本及各项基金费用后50%返还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景区内土地整治业务尚未实现收入。根据酉阳县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发行人未来土地整治业务主要将集中在景区范围内开展,由于景区内可供整治的土地资源较多,发行人土地整治及开发业务具备一定发展潜力。

同时,根据酉阳府发[2011]52号文件,发行人2011年以后不再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报告期内政府回购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酉阳县财政局根据《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益性项目分年回购计划表》约定支付给发行人的历史项目回购款项。回购款项合计2.49亿元,酉阳县财政局已于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支付给发行人0.82亿元、0.82亿元和0.85亿元。截至2016年末,政府已按照约定对发行人承担的酉阳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全部回购。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前景

1、旅游业

(1)我国旅游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我国人均GDP为62,506元,同比增长15.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同比增长8.3%。受益于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长及消费观念的逐步改变,我国旅游行业发展迅速。2005年-2017年,全国旅游业总收入从0.77万亿元增长至5.4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62%。2017年,我国旅游业实现总收入5.4万亿元,同比增长15.13%,增速较2016年上升1.58个百分点。

我国旅游市场主要包括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三类,其中国内出游人数占总出游人数的比例在90%以上。2005年-2017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由12.12 亿人次增长至50.01亿人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2.54%。2015年,我国居民出游率为2.98次,预计到2020年,年人均出游次数将达到5 次以上。

旅游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是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未来国家将加大旅游供给侧改革,实现从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的转变。过去三十多年来,我国旅游发展模式主要为景点旅游模式,一方面休闲度假产品较少,旅游娱乐和旅游购物不发达;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又受制于景区接待和服务能力的提升,每逢节假日,大多数5A和4A级旅游景区人满为患,游客休闲放松的出行目的难以满足。因此,在全民旅游和个人旅游、自驾游为主的全新阶段,旅游景区已难以满足庞大的国内游客需求,当前制约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供给侧结构不合理、不平衡,旅游产品供给跟不上消费升级的需求,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跟不上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形势。

国家通过加大投资缓解旅游业供给侧的矛盾。十三五时期,我国旅游业将继续加大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实现从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的转变,加大旅游供给侧结构改革,增加有效供给,实现旅游供求的积极平衡。

国内旅游业的竞争主要来自于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由于我国国内旅游与出境旅游相比存在着比较明显的成本优势,我国旅游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国内市场。我国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各旅游景区(点)都具有独特性且分布比较分散,各旅游景区(点)所占市场份额都比较小。影响客源的因素主要包括旅游景区(点)的性质与知名度、地理位置与交通便利情况、接待能力与水平及宣传与推广等。因此,在众多景区中,往往景区级别越高对游客的吸引力越大,4A级和5A级景区等知名度较高的景区将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拥有较高知名度景区资源的旅游企业也因此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2)发行人所在地旅游行业概况

发行人地处酉阳县,位于重庆市东南方向。重庆旅游资源丰富,既有集山、水、林、泉、瀑、峡、洞等为一体的自然景色,又有巴渝文化、民族文化、移民文化、三峡文化、陪都文化等人文景观。2017年末,重庆市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18个。其中:5A级旅游景区8个,4A级旅游景区78个,3A级旅游景区79个,2A级旅游景区51个,1A级旅游景区2个。

根据《2017年重庆市旅游业统计公报》,2017年,重庆市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5.4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0.3%;旅游总收入3308.04亿元,增长25.1%。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58.3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9.48亿美元,分别增长13.2%和15.5%;出境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206.3万人次,同比增长5.1%,其中:出国游178.85万人次,增长2.7%;港澳游21.5万人次,下降32.6%;台湾游5.95万人次,增长1.3%。

酉阳县地处武陵山腹地,与渝、鄂、湘、黔四省(市)接壤,是渝东南重要门户;酉阳历史文化悠久,有2200多年建县史,曾是800年州府所在地;酉阳县以桃花源镇、龙潭麻旺镇和龚滩镇为中心,形成酉中、酉东、酉西三大片区,是重庆管理行政单元最多的县。

酉阳拥有优秀的旅游资源,既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桃花源景区、“小桂林”酉水河景区等自然景观,也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龙潭古镇、龚滩古镇,以及土家族、苗族风土文化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近年来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宣传推广,酉阳旅游业取得了迅猛发展。 目前,已形成“一个中心(桃花源民俗体验中心)”、“两条主线(乌江画廊黄金旅游线、南起龙潭古镇北至阿蓬江峡谷的319国道沿线)”、“三个结点(龚滩、龙潭、后溪三个历史文化名镇)”、“五大特色景区(乌江百里画廊、龙潭古镇、酉水河民俗体验旅游区、大板营原始森林、南腰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旅游产业分布格局。

公式

受益于酉阳县政府“旅游兴县”战略和旅游行业整体增长,近几年酉阳县旅游业作为酉阳县龙头产业发展迅速。2016年全县接待游客1019.34万人次,总接待量是2010年的10倍,较2015年增长25%。2017年全县接待游客1206万人次,同比增长18.31%,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

1)桃花源景区

桃花源景区规划总面积5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34.6平方公里,另有15.4平方公里主要作为景区接待区域,2012年被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桃花源景区由退化天坑世外桃源、金银山国家森林公园、伏羲洞岩溶地质奇观、桃花源土家摆手广场和酉州古城五部分组成,是一个集秦晋历史文化、土家民俗文化、自然生态文化、天坑溶洞地质奇观于一体的复合型景区。

2)龚滩古镇

龚滩古镇是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重庆市第一历史文化名镇、国家4A级旅游景区,重庆著名旅游胜地,被誉为“乌江画廊核心景区和璀璨明珠”。龚滩古镇现存长约三公里的石板街、150余堵封火墙、200多个四合院、50多座形态各异的吊脚楼,是国内保存完好且颇具规模的明清建筑群。

3)龙潭古镇

龙潭古镇是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古有“小南京”和“货龙潭”之美誉,2012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古镇为“县丞”、“巡检”、“州同”、“县佐”所在地,1735年因毁于火灾而由梅树迁建于现址,面积1.5平方公里,规模庞大,保存完好。

4)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

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是涵括阿蓬江两岸湿地景区的国家湿地公园,阿蓬江全长249公里,为乌江第一大支流。酉阳境内流经苍岭、浪坪、庙溪、两罾、龚滩等乡镇,全长75公里,荟萃了大河口、神龟峡、梯子洞、石柱门、石丘田、间隙喷泉、罾潭巡检司遗址、上罾潭、下罾潭、红花大绝壁等诸多精品景点,两岸湿地特征明显,生物种类繁多。石泉古苗寨位于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苍岭镇大河口村阿蓬江畔,是重庆市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苗寨。

5)酉水河国家湿地公园

酉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是涵括酉水河两岸湿地景区的国家湿地公园,酉水河发源于湖北省宣恩县,流经酉阳大溪、酉酬、后溪三镇,于秀山县境内注入沅江,素有“渝东南小桂林”之美誉。河流两岸植被茂盛,湿地类型特征明显;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价值突出;山水结构独特,景观优美,土家人沿岸聚居,是土家文化的发祥地。

2、土地开发整理

(1)我国土地整理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土地整理,又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整理是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吸收了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学、环境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最新成果,最大限度的整合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进行土地开发模式、融资模式、经营管理模式等的创新,大大提升了城市建设的水平。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着新城扩张和旧城改造升级的双重需求,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持续增长,土地整理市场空间巨大。地方政府借助土地整理,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能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表示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土地整理与基础设施建设息息相关,是广义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一环节,因此,国家推进城镇化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必将有效促进土地整理业务的发展。然而,与此相伴的,是投资需求较高和有限的建设资金经常形成矛盾,这个问题甚至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最大障碍,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建设资金的筹措问题,将是我国土地整理行业将长期面临的问题。

(2)发行人所在地土地整理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庆市按照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的核心理念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未来城市化率每五年提高7.9%;建设一体化大都市区,按照组群整合、产城融合、精明增长的原则,统筹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现代化的大都市区,构建与直辖市体制、国家中心城市功能、超大城市规模相匹配的城市空间载体;建设渝东南城镇群和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分别依托各区县(自治县)城,沿长江、乌江及主要交通干线,形成点轴状的城镇空间格局。

根据重庆市政府2015年9月批准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及3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酉阳县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13,196.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达9,036.9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达2,080.00公顷,

同时,根据《酉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20年,酉阳县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将达到21万人、城市建设用地将达到20.8平方公里;酉阳县将加快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全面改善人居环境;酉阳县政府将积极向上申请增加用地指标,保障国家和市级、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清理和依法收回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进行盘活利用。总而言之,重庆市及酉阳县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酉阳县国有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及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主体,业务范围涉及旅游资源经营和旅游区土地一级开发。发行人主要从事酉阳县国有旅游资源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酉阳县城区及所负责开发经营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整理等业务,在酉阳县范围内拥有垄断地位。自设立以来,公司按照酉阳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利用和整合酉阳县范围内的旅游资源等各项可用资源,承担酉阳县范围内的旅游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土地整理任务,经营规模和业务实力不断壮大,有着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和可预期的良好发展前景。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发行人所处的酉阳县位于渝东南边陲的武陵山片区,与重庆黔江、彭水、秀山和湖北恩施、湖南湘西、贵州铜仁(沿河、务川)毗邻接壤,区域交通优势明显,是3小时重庆、4小时长沙的重要节点,公路方面包茂高速(渝湘高速G65)纵贯渝湘黔;国道319(成都—厦门)、国道326(秀山—云南河口)纵贯全境,开工建设酉沿高速已连接杭瑞高速,未来还将建设酉阳—永顺(龙山)高速公路、酉阳—彭水高速公路等。航空方面有距离3小时车程的重庆渝北机场、距离1小时车程的黔江武陵山机场和距离2小时车程的张家界荷花机场和铜仁机场,为全国各地旅客前往酉阳旅游提供了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2)旅游资源优势

酉阳民族风情浓郁、旅游资源丰富,是中国土家摆手舞之乡、民歌之乡、中国土家文化发祥地,拥有阿蓬江、桃花源、龚滩古镇、龙潭古镇等大批原生态旅游胜地,是重庆市拥有A级景区最齐全的区县。同时,酉阳也是连接武隆5A级景区和秀山边城景区的必经之路,周边著名景区包括张家界、武隆仙女山、恩施大峡谷等,旅游片区联动优势明显。

(3)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在主营业务经营方面不断完善发展和转型,逐步形成了旅游观光、旅游地产、旅游运输、旅游演艺和旅游服务五大业务版块,打造了集“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一体化经营的旅游产业链,成功实现了多种介质的融合。发行人业务紧密围绕旅游产业实现多元化发展,既可以分散风险,又可以充分利用公司长期积累的旅游资源,实现深度开发、多维开发。发行人旅游观光、旅游地产、旅游运输、旅游演艺和旅游服务五大业务板块之间相关性较强,能够产生较大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绩的稳定和发展。

(4)专业化的营销思路

发行人通过营销渠道建设、主体营销活动推广、形象广告宣传以及区域合作四个方面来开展景区营销工作。第一,发行人通过“景区+专线商+组团社”的模式来拓展营销渠道,包括培育酉阳旅游专线商、开展与电商的合作、开拓自由行市场以及扶持本地旅行社在目标市场设立办事处等方式;第二,与媒体以及旅游俱乐部等机构合作举办主题营销活动;第三,多种渠道投放景区形象宣传广告;第四,加强与周边景区交流合作,开展联合市场营销,形成集群式旅游目的地。发行人通过加强对景区的宣传力度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同时,对景区进行升级改造,促使县内旅游景区旅游人数稳步增长。

发行人还结合当地特有的酉阳古歌、酉阳民歌和土家摆手舞3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已有景区进行对外宣传,并且建立了专业的营销中心,负责统筹集团范围内各经营主体市场推广和渠道维护工作,通过整合营销,优化产品组合,增强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近年来酉阳县紧紧围绕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定位,依托自然生态和民俗文化资源,将土家文化、历史文化、土司文化、秦晋农耕文化、自然生态文化深度挖掘整理,在大江南北叫响“世界上有两个桃花源,一个在您心中,一个在重庆酉阳”,在重庆旅游方阵里竖起了民俗生态旅游的独特旗帜。

(5)良好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凭借优质的实体资产以及良好的资信条件,与酉阳农村商业银行酉阳支行、重庆银行酉阳支行、农业银行酉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酉阳支行、交通银行酉阳支行、重庆市酉阳融兴村镇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建立了长久的合作关系。同时,发行人积极尝试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成功在银行融资之外有效扩宽了融资渠道。良好的融资能力有力地支持了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发行人开展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有效的偿付保障。

四、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一)重庆市地域经济情况

重庆市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地界渝东、渝东南临湖北和湖南,渝南接贵州,渝西、渝北连四川,渝东北与陕西和湖北相连。辖区面积82,402.95平方公里,为北京、天津、上海三市总面积的2.39倍,其中主城建成区面积为647.78平方公里。

重庆作为中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是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直辖以来,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步伐加快,形成了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综合化工、材料、能源和消费品制造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农业农村和金融、商贸物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建成“二环八射”高速公路网和“一枢纽六干线二支线”铁路网,基本实现“4小时重庆”、“8小时周边”,截止至11月,2017年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达1.7852亿吨,江北机场旅客吞吐量近3,966万人次。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的国家级新区——两江新区开发开放全面推进,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团结村铁路口岸成为内陆重要口岸,以长江黄金水道、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等为支撑的“一江两翼三洋”国际贸易大通道骨架基本形成。民生不断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加强。三峡百万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库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根据《重庆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重庆市财政局提供数据,重庆市2017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00.27亿元,比上年增长9.3%。重庆市2017年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6,587.08亿元,比上年增长9.4%,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3.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8.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5.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4.8%,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1.4%,汽车制造业增长6.2%,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4.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8.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33.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6%。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25.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4.9%。

重庆市2015-2017年GDP、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

单位:亿元

公式

数据来源:重庆市2015-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财政局

(二)酉阳县地域经济情况

酉阳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分为酉中、酉东、酉西三大片区。

酉阳县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获得过“全国文明县城”、“中国绿色名县”、“市级生态县”等荣誉称号。

近几年酉阳县旅游业作为县内龙头产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7年全县接待游客1,206万人次,是2010年的11.8倍,2016年接待游客量突破千万,旅游业发展成为全县战略性支柱产业。

农业方面,酉阳县已经累计建成各类特色产业基地100余万亩,开发农特产品200余种,形成“大龙头”带动“小农户”、“小生产”对接“大市场”的现代农业格局。2017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5.27亿元,比上年增长1%。

工业方面,工业发展平台成功搭建,初步形成以珠宝及贵重金属加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新型材料、绿色能源为主导的工业体系;商贸流通更加繁荣,电子商务井喷式发展,成功申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7年全县全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67.6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9家,其中大型企业4家、中型企业5家、小型企业20家。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7.62亿元,同比增长19.2%。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47.34亿元,比上年增长19%;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9.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47.05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实现利税总额5.9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利润总额2.6亿元,比上年增长0.7%。

根据《酉阳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酉阳县财政局提供数据,初步核算,全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33亿元,比上年增长6%,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8.67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0.05亿元,增长6.5%,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38.42亿元,增长5.2%,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1.63亿元,增长8.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1.61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6.1%、46.1%、37.8%,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0、2.2、2.8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实现25499元,比上年增加2129元,比上年增长6.7%。

整体而言,酉阳县良好的经济环境为发行人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查阅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4-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7)第16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CAC证审字(2018)04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发行人2014-2017年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一、发行人财务总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2015-2017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式

(二)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2015-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万元

公式

(三)发行人合并利润表摘要

2015-2017年合并利润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摘要

单位:万元

公式

(四)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2015-2017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公式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到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其他融资产品列表如下:

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融资产品

单位:亿元、年

公式

除上以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发行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未注册或发行任何资产证券化产品、理财产品或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亦未通过代建回购、售后租回等方式融资。

截至目前,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7亿元,其中3.4亿元用于“桃花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亿元用于“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亿元用于“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表

单位:万元

公式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发行人聘请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作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监督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归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子公司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次债券本息的划付,实行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财务审计部负责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审计部将不定期对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行人聘请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作为本次债券的监管银行,监督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使用和专项偿债资金账户的本息归集。发行人必须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及进度使用发债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次债券的到期偿付创造基础条件,并将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业务产生的现金流以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

一、发行人自身偿付能力分析

作为酉阳县财政局直属的国有重点企业,发行人所从事的旅游业务、土地整治和政府回购业务规模大、垄断程度高、资金回收有保障,能够为公司提供规模可观、稳定、可预期的收入和现金流入,足以保障本次债券按期足额偿还。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2015年-2017年审计报告,截至2017底,发行人资产总计为1,172,108.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71,320.66万元,超过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4倍。2015年至2017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7,429.82万元、67,450.81万元和72,411.58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31,456.81万元、30,200.36万元和31,963.8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5,879.36万元、24,184.87万元和25,366.17,三年平均净利润25,143.47万元,足够覆盖本次债券一年利息。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偿债指标均表现良好,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较高,基本符合行业特征,具体财务指标分析见募集说明书“第十条、二、(三)、(四)”。总体而言,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足以支撑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二、项目收益测算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7亿元,其中3.40亿元用于“桃花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0亿元用于“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0亿元用于“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募投项目建成后三处旅游景区新增门票收入、餐饮及其他收入。

(一)桃花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桃花源景区目前景区门票价格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桃花源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酉阳发改价[2015]16号),按照散客128元/人,团体票102元/人执行。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门票120元/人进行估算。

餐饮消费参照目前桃花源景区游客实际餐饮消费情况及酉阳县物价水平。

其他收入包括房车营地服务费;树屋、木屋、帐篷住宿费;儿童游乐园游乐项目收费;《梦幻桃源》演出收费;山地运动公园、野外CS基地项目收费;滑道、景区内轨道交通系统(小火车)车票收费;停车费;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导览讲解收费等。测算参考酉阳县住宿及类似游乐项目等定价情况综合确定。餐饮及各游乐项目接待率根据发行人景区运营经验及类似游乐项目接待率情况估算。本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合计预测为200元/人。

其中,餐饮消费以8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63%,有效人均消费预计为50元/人。该项测算主要参考目前景区内餐饮物价水平及实际接待率。以桃花源景区为例,酉阳桃花源美食街2012年成功升级为重庆市市级美食街,美食街仿古建筑餐馆林立,主打土家族苗族特色菜肴及各类小吃,每年吸引大量游客。目前餐馆定价处于较低水平,另外考虑到酉阳县地处山区,以景区作为当地的核心产业,游客吃住对于景区均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根据目前景区餐饮实际情况,以有效人均餐饮消费50元/人测算非常保守。

房车营地服务费项目收费以50元/人进行测算,树屋、木屋、帐篷住宿费以6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均为40%,预计有效人均消费分别为20元/人、24元/人。该项测算主要是依据发行人景区运营经验及最新旅游产品趋势研判,发行人是具有十多年景区运营经验的专业旅游企业,考虑到80后、90后逐渐成为旅游的主力,且年轻人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特点,发行人与凤凰古镇景区、仙女山等景区联合开发出房车营地服务项目,游客可通过租赁房车旅行,沿途景区提供随借随还、营地配套等服务。另外,发行人结合当地土家族苗族民居特点,打造系列树屋、木屋、帐篷住宿营地,能够满足游客新奇入住体验。

以桃花源景区为例,目前景区周边住宿约为200元-250元/天,发行人开发出的人均消费50元-60元/天的房车营地、树屋、木屋、帐篷住宿项目预计有非常强的吸引力,该项测算较为保守。

儿童游乐园游乐项目以8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5%,有效人均消费为4元/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周末亲子游逐渐成为风尚,酉阳与渝、鄂、湘、黔四省(市)接壤,周末及各节假日周边居民亲子游需求旺盛,发行人将参考类似景区经验,同时结合桃花源主题打造梦幻桃花源儿童游乐园,有效人均消费为4元/人的测算比较保守。

《梦幻桃源》演出收费以12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60%,有效人均消费为72元。该项测算主要是依据发行人历史运营数据,2014年度-2016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景区演艺收入1,881.92万元、3,417.43万元和3,229.35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于2014年8月推出的大型实景舞台剧《梦幻桃源》。该剧主要以艺术的形式,再现魏晋时期大文学家陶渊明名篇《桃花源记》中的意境与生活,同时展现世代酉阳人多彩的风土人情,剧场每场演出可容纳3,000人,演出频率为每周5场以上,目前,该剧上座率为90%左右,门票价格为150元。有效人均消费以72元测算具有合理性。

山地运动公园、野外CS项目以6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10%,有效人均消费为6元/人。发行人景区发展规划聘请了国际知名的专业咨询公司操刀,山地运动公园、野外CS项目主要是根据桃花源景区天然地形,量体裁衣,营造出别有趣味的游玩项目,预计能够吸引大量年轻人。同时充分考虑到该项目属于非传统类的景区游乐项目,具有不确定性,该项测算预计接待率仅为10%,有效人均消费为6元/人,较为谨慎合理。

滑道、景区轨道小火车属于景区内配套辅助设施,以15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40%,有效人均消费为6元/人估算。桃花源景区内的核心景点-伏羲洞,游客须拾级而上攀至山顶洞口出,为方便游客下山,发行人打造滑道、景区轨道小火车项目,参考八达岭长城、华山景区等景区类似项目定价及运营情况,该项定价以及接待率估算均较为合理。另外,根据发行人旅游运输业务历史数据,2014年、2015年、2016年,发行人分别实现旅游运输收入0.21亿元、0.24亿元和0.27亿元,同比稳中有增,旅游运输收入主要为景区内旅游大巴、环保观光车、景区内中转大巴车的运营收入。预计滑道、景区轨道小火车项目建成后将是发行人旅游运输服务收入的另一个重要增长点。

停车费以15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40%,有效人均消费为6元/人。该项测算主要是考虑到采取自驾游形式的游客比例越来越多,根据国家旅游局、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自驾游十大趋势报告》显示,2016年,80后、90后是自驾游主力军,家庭自驾占比85%,44%游客选择自助自驾游,亲子自驾、应季主题自驾进入黄金时代,房车自驾、定制自驾将成为新风尚。为了满足自驾游客停车需求,发行人计划增建停车场,完善桃花源景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景区停车场以接待率40%,有效人均消费为6元/人测算具有一定的保守性。

旅游商品销售以5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20%,有效人均消费为10元/人。酉阳地处武陵山腹地,特产丰富,酉州乌羊驰名全国,酉阳苦荞茶、苦荞酒、酉阳山茶油、酉阳青蒿、酉阳薏米因物美价廉、绿色纯天然获得游客青睐,西兰卡普、土家族雕刻等特色工艺品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目前,发行人已建成武陵山农特产品大卖场,为游客提供当地土特产的购物场所;建立“渝农鲜”电商平台,与专业合作社合作,对外销售鲜活农产品;正在筹建的游客服务中心将为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购物服务。综上,以人均旅游商品有效消费10元进行测算,较为合理。

导览讲解项目收费以10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2%,有效人均消费为2元/人。该项测算主要根据导游讲解项目特点,导游陪同游客(多为旅行团)进入景区,单次讲解收费约100元/次,团队旅游一般在10人以上,大型团队约为40-50人。目前桃花源景区以团队游客为主,导游讲解项目以2元/人测算较为保守。

桃花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测算

公式

注:有效人均消费=单个项目消费*接待率

综上,本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以各项目有效人均消费加总而得,以200元/人进行测算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合理性。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4年,经测算,该项目财务净现值(税后)为68,887.42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80%,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4年,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桃花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实现新增收入111,552.00万元,扣除期间产生的生产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可实现净收益86,166.76万元,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

(二)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阿蓬江大峡谷景区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其游船项目,船票价格为60元-180元/人。在本项目建成后,阿蓬江大峡谷景区将参照周边景区运营经验将景区内旅游项目打包收取门票,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门票120元/人进行估算。

餐饮消费参照目前阿蓬江大峡谷景区游客实际餐饮消费情况及酉阳县物价水平。

其他收入包括田园劳作体验项目收入;文化表演及民俗体验项目收入;浮台游乐项目收入;停车费;商品销售收入;导览讲解收入等。收入测算参考类似游乐项目等定价情况综合确定。

餐饮及各游乐项目接待率根据发行人景区运营经验及类似游乐项目接待率情况估算。本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合计预测为200元/人。

其中,餐饮消费以人均80元测算,预计接待率为63%,实际人均消费为50元/人;测算依据参考桃花源景区。

田园劳作体验项目以人均消费100元测算,预计接待率为30%,实际人均消费为30元/人。该项测算主要依据项目运营成本以及发行人景区运营经验。发行人田园劳作体验项目意图引领游客体验《桃花源记》所载自耕自足,怡然自乐的情境,在项目体验过程中,游客能够从衣着、饮食、休憩、劳作全面置身先秦时代,在田园里采摘新鲜的瓜果蔬菜,体验田园野趣。该项目与桃花源主题相互呼应,可能成为发行人一大亮点游乐项目。以实际人均消费30元/人进行测算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文化表演及民俗体验项目以人均120元测算,预计接待率为60%,实际人均消费为72元/人。该项测算主要参考桃花源《梦幻桃源》运营经验,发行人将根据阿蓬江大峡谷项目自身特点,打造出特色专题演出,同时结合土家文化、土司文化、秦晋农耕文化、自然生态文化深度挖掘整理,打造丰富的民俗体验项目。以实际人均消费72元预测较为合理。

浮台游乐项目以人均50元测算,预计接待率为50%,实际人均消费为25元/人,该项测算主要参考目前景区运营经验。阿蓬江大峡谷水上资源丰富,乌江百里画廊美不胜收,除了游船项目,发行人计划新建水上浮台3,000平方米,浮台上设置音乐吧、日光浴、垂钓等休闲项目,以实际人均消费25元进行测算较为合理。

停车费、旅游商品销售、导览讲解收费测算标准参考桃花源景区。

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测算

公式

注:有效人均消费=单个项目消费*接待率

综上,本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以各项目有效人均消费加总而得,以200元/人进行测算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合理性。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4年,经测算,该项目财务净现值(税后)为42,97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19%,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5年,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实现新增收入66,360.00万元,扣除期间产生的生产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可实现净收益55,753.15万元,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

(三)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龚滩古镇景区收入主要来源于门票及景区内的乌江画廊游船项目的船票收入,其中景区门票价格根据酉阳发改委发[2015]12号文件定为100元/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门票80元/人进行估算。

餐饮消费参照目前龚滩古镇景区游客实际餐饮消费情况及酉阳县物价水平。

其他收入包括水上乐园游乐项目收入、停车费、商品销售收入、导览讲解收入等。收入测算参考酉阳县物价情况及类似游乐项目等定价情况综合确定。

餐饮及各游乐项目接待率根据发行人景区运营经验及类似游乐项目接待率情况估算。本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合计预测为200元/人:

其中,餐饮消费以人均80元测算,预计接待率为63%;实际人均消费50元。测算参考桃花源景区。

水上乐园游乐项目收费以110元/人测算,预计接待率为50%,有效人均消费为55元。该项测算主要参考类似水上乐园项目定价情况及发行人与可研报告编制机构调研结果。龚滩古镇水上乐园项目将依托乌江沿岸秀丽山水,同时融合古镇特色,打造出懒人河、水上跳楼机、疯狂水战等系列水上游乐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龚滩古镇核心游乐项目之一。以实际人均消费55元测算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4D水上剧目演出项目消费以人均120元测算,预计接待率为60%,实际人均消费为72元,该项测算主要参考桃花源景区《梦幻桃源》运营经验,发行人2016年筹备建设以乌江水面为舞台的龚滩古镇大型4D水上剧目,该剧目是专业团队策划融合4D技术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计划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上演。以人均实际消费72元测算具有合理性。

停车费、旅游商品销售、导览讲解收费测算标准参考桃花源景区。

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测算

公式

注:有效人均消费=单个项目消费*接待率

综上,本项目餐饮及其他收入以各项目有效人均消费加总而得,以200元/人进行测算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合理性。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4年,经测算,该项目财务净现值(税后)为48,107.97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52%,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5年,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实现新增收入76,661.20万元,扣除期间产生的生产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可实现净收益61,782.43万元,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

综上,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三个募投项目共可实现新增收入254,573.20万元,项目收入测算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二条、一、(五)、1”。募投项目产生的总收入扣除期间产生的生产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2019年-2023年募投项目合计每年预计实现项目净收益分别为23,870.45万元、31,469.29万元、40,326.93万元、49,640.80万元和58,394.87万元,债券存续期内产生项目净收益总计为203,702.34万元,能够覆盖三个募投项目项目总投资额196,700.00万元。具体测算如下表所示。

桃花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测算

单位:万元

公式

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测算

单位:万元

公式

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测算

单位:万元

公式

三、本次债券的偿债计划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涉及工作流程、设立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并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规定实施企业偿债能力动态监控。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指定财务审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该部门将全面负责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次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用于本次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入。

(三)专项偿债资金账户

发行人将提前提取偿债资金用于本次债券的兑付工作,并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建立专项偿债资金账户,以确保本次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每个付息/兑付日的前十个工作日,将当期应付利息和本金款项足额存入专项偿债资金账户,以确保债券本息的按时支付。

(四)债权代理人职权

考虑到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特聘请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与之签署《2016年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书》。根据《债权代理协议书》,债券存续期间债权代理人的职权包括:

1、文件。对于债权代理人因依赖发行人的指示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债权代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债权代理人可以合理依赖以任何传真或电子系统传输方式做出的、债权代理人合理地认为是由发行人或发行人的授权代表发出的指示,且债权代理人应就该等合理依赖依法得到保护。

2、违约通知。债权代理人在得知违约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勤勉尽责的要求尽快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通知各债券持有人。

3、违约处理。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债权代理人有义务勤勉尽责地依法采取一切正当合理的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预计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时,债权代理人应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应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及诉讼事务;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范围内,依法代理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有关发行人的破产诉讼、申报债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他与破产诉讼相关的活动。

4、信息披露监督。债权代理人应督促发行人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与发行人谈判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项;

5、破产及整顿。如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代理人将依法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6、其他。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根据债权代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包括: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更换债权代理人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就一切旨在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债券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进行质询或建议)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决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事项约定如下: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权代理人负责召集。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时,债权代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尽快发出会议通知,但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0个工作日,并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20个工作日。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债权代理人未能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含10%,该比例以提出提议之时提请人所持有的总面额计算,下同)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书面方式提请债权代理人召集会议,债权代理人仍不召集的,可以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机构或人士在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时,应有明确的可供会议审议表决的提案。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5个工作日,并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个工作日。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6、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在重庆市内。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发行人承担合理的场租费用,若有)。

四、发行人良好的资信状况是本次债券偿还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与各大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保持着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资信等级较高。发行人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坚实基础。

五、发行人充足的可变现资产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重要保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名下共有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294,922.90万元。随着酉阳县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发行人名下土地有可观的升值空间和良好的变现能力。当发行人的债务偿付出现临时性困难时,发行人可协调办理提前解押手续、有计划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以保障债务的如期偿付。

六、发行人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本次债券偿付起到积极作用

作为酉阳县财政局的全资公司和酉阳县旅游产业的投融资主体和运营主体,酉阳县政府从各方面均给予发行人大力支持。2014-2016年,地方政府给予了发行人补贴共计2.50亿元以支持其发展。此外,为了保障发行人资金周转顺畅和对政府应收款项的及时全额收回,酉阳县人民政府出具了酉阳县人民政府出具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政府应收款项处理办法的批复》(酉阳府 [2016]234号)(简称《应收款项批复》),根据《应收款项批复》,酉阳县财政将从2017至2021年,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5,50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以上欠款。若当年土地出让收入与偿付资金需求无法匹配,县政府将从其它可用财力中安排资金进行偿还。发行人充分享受了酉阳县政府从资源配置、政策协调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对本次债券的偿付资金起到较好的保障作用。

根据酉阳县国税局出具的《减、免税批准通知书》(酉国税减[2012]75号),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减按15%税率征税的优惠政策,为公司运营和建设酉阳县内旅游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与对策

风险: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次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对策:本次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次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本次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二)偿付风险与对策

风险:由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如果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就会造成项目成本回收困难,并可能影响到投资者按时收回本息。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不灵,也可能形成偿付风险。

对策:为防范偿付风险,针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期限较长的特点,发行人和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和《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对本次债券本息兑付资金的划付和日常管理进行法律约束。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注重资本结构的管理,将财务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同时,发行人将通过加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控制运营成本,确实保证工期,创造效益,为本次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三)流动性风险与对策

风险: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其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但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对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次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次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本次债券在市场上获得的认同度也将提高,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政策风险与对策

风险:由于旅游产品属于弹性消费品,容易受到宏观政策、经济环境的影响。目前,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能够对其所拥有的景区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定价,但最终需要得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同意后方能执行,一旦公司景区的定价调整无法及时得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同意,将导致发行人旅游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下降。

对策:2009年12月,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成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政策扶持的战略性产业,同时发行人将积极开拓旅游业务相关业务,增强抵御外界风险能力,发行人将继续完善包括旅游观光、旅游运输、旅游演艺、旅游服务、旅游地产等在内的旅游全产业链业务,积极促进旅游开发与服务业务板块相互联动、互为补充良性、可持续发展格局。未来发行人收益来源将更加多元化。

(二)经济周期风险及对策

风险: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均与宏观经济周期呈现一定

的正相关性。在未来经济走势相对不确定的情况下,不排除经济周期变化对发行人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产业投资布局,弱化行业景气周期、宏观经济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对企业盈利的影响,此外,发行人将保持对经济环境变化的敏感性,有前瞻性地规划发展重点,提高应对经济周期的能力。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募投项目投资风险与对策

风险: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桃花源景区、阿蓬江大峡谷景区、龚滩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虽然本次债券募投项目在建设开工之前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了严格仔细的甄别论证,项目的建设决策均建立在对未来整体经济发展趋势及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科学判断之上,从而基本能够保障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工期较长,在建设过程中将面临诸多可能影响到项目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的不确定因素,并可能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对策:经过多年运营,发行人项目管理团队已经具备了成熟的项目运营经验,这为本次债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也将通过积极加强各投资环节的管理,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努力确保项目按计划完工,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投融资压力风险及对策

风险:2015-2017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090.76万元、-70,408.88万元和-71,854.86万元,持续流出且规模较大,随着发行人对旅游项目开发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预计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的可能性较大,公司未来仍将保持较高的融资需求,截至到2017年末,公司有息债务金额为39.91亿元,有息债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9.69%。一旦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条件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发行人的融资规模及成本。

对策: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三)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相关风险与对策

风险:发行人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全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地方政府或其他政府机构可能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施加行政影响,因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一定的支配权,可能导致资金部分或者全部未能投入到既定的募投项目中。此外,如果发行人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可能影响募投项目按时竣工,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对策: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以及按时偿还本次债券到期本金和利息,发行人聘请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作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监管人,并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和《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委托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专户进行监管。此外,发行人还承诺将严格按照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按时完工。

(四)景区经营权变化的风险与对策

风险:景区资源是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基本要素。目前,发行人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获得景区的经营权,或者由政府直接授予发行人行使经营权利。但是,由于未来地方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景区经营权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风险。目前,发行人在酉阳县景区经营权方面具有长期垄断优势,但如果未来景区经营权被收回,则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策:2011年12月20日,酉阳县人民政府与发行人签署《酉阳县旅游景区委托开发经营管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酉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发行人对县内旅游资源进行统一开发、经营和管理,委托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62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限内,发行人负责对酉阳县旅游景区进行有效的开发、经营管理、维护、宣传推广;享有酉阳县旅游景区独立、排他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期满双方无异议自动延长或续期50年,上述协议的签订对发行人景区经营权形成了有力保障。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情况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级(表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表示债券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大公国际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基本观点

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17年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大公国际肯定了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有助于增加旅游收入来源,对酉阳县内优质旅游资源具有经营管理优先权,景区区位优势较明显以及酉阳县财政局向公司提供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稳定等优势;同时大公国际也关注到公司过度依赖旅行社的景区线路地推将牵制景区发展,公司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以及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和利息的保障程度逐年下降等不利因素影响。

(二)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对酉阳县内优质旅游资源具有经营管理优先权,其中桃花源景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具有较高知名度;

2、公司积极开发旅游相关产业,产业链的延伸有助于增加旅游收入来源;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可向公司提供稳定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利润总额有一定贡献。

(三)主要风险/挑战

1、公司景区门票收入以团队游客为主,若过度依赖旅行社的景区线路将一定程度上牵制景区发展;

2、随着在建项目投入的持续增加,公司将保持较大的投资性现金流流出规模,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有关要求,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公司债券每年进行定期跟踪评级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三、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282,500万元,已使用130,5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152,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发行人银行授信明细

公式

四、发行人信用记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发行人未出现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及延迟付息的情况,不存在不良类贷款。发行人信用纪录良好,公司间接融资能力良好,融资渠道畅通。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的发行人律师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已经获得发行人出资人及主管机关的批准,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期发行债券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或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次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及《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通知》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五、执行本次债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和从业资质。

六、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具有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资格和从业资质并已就本次债券发行出具了相应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具有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的主体资格和从业资质,其已就本次债券发行出具了相应推荐意见,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合法有效。

八、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说明或重大遗漏。

九、本次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真实、完备,符合《证券法》、《条例》、《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本次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二)2018年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始合法文件

(八)《债权代理协议书》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专项偿债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渊

办公地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大道桃源金水岸 联系电话:023-75710777

传真:023-75685777 邮政编码:409899

2、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芳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互联网网址:www.longone.com.cn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ndrc.gov.cn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件一:

2018年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

公式

附件二:

发行人2015-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公式

公式

附件三:

发行人2015-2017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公式

附件四:

发行人2015-2017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公式

2018-09-21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4084.htm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