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梦雨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将进行全面打击。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监督检查将覆盖各类主体,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有效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的目标。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位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不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等问题的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予以通报;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监测机构由其属地资质认定部门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移交有关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落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且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