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新一轮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要求各地组织有条件的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并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通知》明确,每个省、区、市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数量不超过3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所在省市可申报5家(其中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原则上不少于2家)。
《通知》提出了申报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已于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委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二是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型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四是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此外,《通知》对申报程序、时间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