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辽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并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划分河湖管理范围,恢复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修复水生态。
来自辽宁省政府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称,截至2018年5月31日,辽宁省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立总河长2997人、副总河长2106人、河长17,001人,3000多条河流有了“监护人”。辽宁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的基础上,将所有水库也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所在行政区域隶属关系设立省市县乡级库长。
辽宁省水利厅的数据显示,2017年辽宁全省180个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9.3%,比年度控制指标61.2%高出8.1个百分点。
(孙仁斌 丁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