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曾 明
“广西深化商事、通关、税务改革,简政放权,实施通关便利化,推行税务改革创新,出台实施82项改革措施,精简76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取消870种涉税资料,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货物流通成本、物流企业费用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日前,广西发改委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不久前召开的广西物流降本增效工作座谈会上,广西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广西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9月1日起,将涉及公安、住建、交通、商务、旅游、文化、检验检疫等7个部门的29项登记备案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整合证照达35个,其中也简化了物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方面办事程序,大大缩短了证照办理时限。
深入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实现“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动态管理。自2014年9月1日,广西正式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系统各级机关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明确的148项、地方性法规设置的3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2017年上半年,对第一、二批后置目录进行修订整合并公布了《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共195项),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前置审批文件较改革前减少了85%,也降低了物流企业商事登记成本,市场主体活跃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一是海港口岸运输工具百分之百使用“单一窗口”申报。开发建设船舶进出口岸一次申报应用系统和船舶电子验证通关系统,将不同部门要求的船舶联检核放申报由194项合并为65项,实现“单一平台接入、一次性递交、跨系统共享”。截至2018年3月底,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企业800多家,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平台进行运输工具申报3万多票,舱单申报7万多票,办理进出口岸业务9000多船次。二是全面推广应用标准版货物申报系统。2017年10月,广西与国家标准版“单一窗口”对接成功,目前企业已使用标准版办理报关业务47,227票,企业注册用户持续增加。三是积极推进陆路口岸“单一窗口”。首次将交通运管部门纳入“单一窗口”,实施联网备案与核查,交通运管、海关、边检等查验部门就跨境运输车辆联合监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达成共识。
通关一体化。广西各口岸全面实施通关无纸化和许可证件联网核查核销,泛珠区域内海关24小时通关率由原来的94.4%上升至96%。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启动实施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红利逐步释放,2017年南宁海关进口、出口海关通关时间分别为14.86小时和0.98小时,较2016年压缩了35.3%和48.4%。通过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下“自报自缴”申报进口,部分重点税源产品通关时间由改革前的平均10天缩短为5.2小时。桂渝黔陇四省区市关检八方签署通关一体化合作协议,推动四省集装箱跨境运输实现通关一体化。
深化简政放权,确保“放到底”。一是简易注销申请公示期为45天。对于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统一在公告当天、第15天、第30天、第45天分别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发送信息提示和指引纳税人办结涉税事项,实现了征纳“双向减负”。二是“多证合一”。采取“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的模式。对新设立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照通”登记制度,率先在全国发出“34证合一”登记证件。三是税务总局明确取消的事项和报送资料一律予以取消。凡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纳税人只需提供材料名称、文件字号、编码等信息进行查询验证,不再要求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2018年4月26日起,广西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纳税人在一个办税服务厅可同时办理国税、地税业务,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到国税地税办税“两头跑”、涉税咨询“重复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