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5年内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区)5个,省级创新型县(市、区)10个,省级创新型乡镇100个,提高山西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该《意见》指出,山西省县域经济目前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管理体系弱化等问题。为此,山西省将大力支持县域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力争用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使全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县域经济发展实力得到较大提升。
《意见》明确,山西将在今后一个时期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改善科技基础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努力构建具有明显县域优势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大幅度提高这个资源型省份的自主创新能力。(许 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