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卢炳文
为妥善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门槛高、信贷手续繁琐、办理增信难、资金到账不及时、贷款稳定性弱等问题,广西河池市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构建新型政银担保合作关系,以“4321”风险分担机制为目标,以加强项目库建设为抓手,创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模式,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截至2018年4月,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共办理完成“4321”政府性担保业务37笔,服务企业27家,累计投放担保贷款总额15,466万元,实现在保余额13,966万元。其中,“4321”政府性融资担保年内新增担保额、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3.89亿元)完成率、在保余额在全区14个地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中均排名全区第一。
领导高度重视
为推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据介绍,河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等4个配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确保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盘棋”。建立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完善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会晤工作机制,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在机构组建和工作推进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协调会,对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经过多方努力,河池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得以顺利成立,业务得以稳步推进。
加快机构组建
完善规章制度
河池市制定了《河池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方案》和《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明确各出资人责任,及时搭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后,及时从金融机构引进优秀人才配齐配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领导班子,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河池市出台了《河池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方案》《河池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河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新型政银担保合作考核暂行办法》等配套方案,指导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公司内部,制定出台了担保业务操作、保后管理、代偿责任追偿、党的建设、行政管理、财务审计等全套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依托项目库管理
加强监管和考评
为推进“4321”政府性担保业务,河池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项目实行政府推荐及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市本级、各县区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分别由两级对应的工信、农业、商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作条件和风险评估后推荐,经市本级、各县(区)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同意后,提交由市融资担保机构建立项目储备库。储备库的建立不仅推动市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还破解政府性担保前期工作“瓶颈”形成项目活泉。2017年,有43家企业列入储备库管理;2018年新增入库企业20家。
同时,加大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河池市与12家银行签订了《“4321”政银担合作框架协议》并加大联系沟通。农信社、邮储银行、柳州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累计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授信14.6亿元,柳州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还主动与担保公司就业务合作、推荐项目、担保项目评审等问题实现定期交流,实现了调查同步、审批同步,切实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项目审批率。
此外,河池市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检查力度,从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开展与创新、资本金托管和运用、财务及档案管理等11个方面,对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还加强对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