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的没有依法依规申请领码、有的重复领码、有的地方和部门执行赋码、验码、用码规定不到位等问题,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将项目代码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确保“一项一码”,大力推广项目代码应用,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作为项目代码赋码机关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在线平台业务对接,切实履行好赋码机关职责。
《通知》明确,中央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应通过中央平台申请领码;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应通过地方平台申请领码。企业投资项目的赋码机关为该项目的核准、备案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的赋码机关为该项目的决策机关,一般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机关。项目单位在编制审批、资金申请等各项申报材料中要标注项目代码,同时应确保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中使用该唯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