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海近日出台新政策,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等形式,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近日,青海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科研创新活动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形式,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或创办企业。
《意见》指出,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提出申请;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人员,在辞去领导职务后,可按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意见》明确,采取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的,所到企业应与事业单位业务领域相近;在职创办企业的,创业项目须与本人在事业单位所从事专业相关;离岗创业的,须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为消除离岗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青海要求各事业单位在3年内保留离岗创业人员人事关系。(黄 涵 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