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制定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很有必要

□ 扶 青

由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范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并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做出要求。

电动自行车已逐渐成为我国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然而现行标准仍然是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并缺乏约束力,导致“超标车”越来越多。《南方日报》评论认为,新标准的最大特点在于充分提升电动车的安全性能,也在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出行需求的前提下,促进了道路交通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新标准制定之后,如何保证其落地执行?此前,尽管也有标准限制,但“超标车”还是满大街跑,应对检查的招数层出不穷,部分标准随时可以“篡改”。因此,新标准提出了两个规定可以形成堵漏效果:一是增加了防篡改要求,二是将要求改成必须强制执行,以此倒逼企业调整生产线,在源头斩断“超标车”的可能。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顾平衡安全、秩序、效率,但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通过严格制定和落实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种种乱象,才能得到根本遏制和消除。

2018-01-19 扶 青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15393.htm 1 制定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很有必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