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制定《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办法》对供应商参与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及进行商品维护管理的条件、程序、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对电子卖场活动的管理职责等做出规定。
同时,《办法》对各类电子卖场采购模式的交易规则、程序,采购结果的确认、异常处理,采购合同的签订等,对供应商供货,采购人收货、验收、结算以及双方的诚信评价、纠纷处理等作出规定。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通过“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实施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