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到2020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发展和培育一批现代化煤炭企业集团。”1月5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煤炭企业平均规模明显扩大、中低水平煤矿数量明显减少、上下游产业融合度显著提高,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提升煤炭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据了解,《意见》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强调“四坚持”原则,即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和政府支持相结合,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和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相结合,坚持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和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坚持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优化生产布局相结合。
在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具体路径上,《意见》提出了四方面举措:通过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之间实施兼并重组,大力推进不同规模、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不同煤种的煤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发展煤电联营,支持通过出资购买、控股参股等方式发展煤电联营,以中东部地区为重点推进购销关系长期稳定且科学合理的煤电企业联营;支持煤炭与煤化工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煤炭与煤化工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出发实施兼并重组,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支持煤炭与其他关联产业企业兼并重组。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