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信之苑

广东要求现金贷平台停止新增业务

本报讯 广州市金融局已于近日下发《广州市金融局关于转发省互金整治办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和参与“现金贷”业务相关通知的函》(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从事“现金贷”业务的,自2017年12月15日起停止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制定退出计划,明确退出时间。

《通知》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网贷机构,应当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以及备案登记工作。

现金贷的相关验收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根据广州市金融办《通知》透露,在此后仍会严查“现金贷”。据悉,广州市的本次验收会将参与“现金贷”的P2P平台列为重点整改对象,要求各网贷机构自查是否从事“现金贷”,是否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四个不得”。其中“四个不得”分别是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谢惠茜)

2018-01-02 谢惠茜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13752.htm 1 广东要求现金贷平台停止新增业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