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后,福建省泉州市、县两级政府均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了总体部署,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
据泉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泉州市、县两级都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制度工作程序,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流程。还召开了局际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交流研讨工作,对促进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担责”的原则,对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增量审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审查责任主体负责对现行政策措施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进行清理。市物价局 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存量文件已于8月15日清理完毕,2017年以前的文件清理工作将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为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要求各县(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先后发出了《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表》《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的函》,从制度上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同时,在泉州市物价检查工作微信群里适时进行工作提醒和催办催报,并派出督导组到县(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工作督导,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意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黄智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