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视野

构建创新型地税机关 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写在前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决策部署,践行党的十九大关于税收改革的有关内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决定,以办税便利化改革为切入点,以纳税人满意为着力点,上下联动,全面发力,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构建创新型地税机关,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本报记者 宋若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新任务;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对运用税收政策促进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新要求;信息技术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广泛运用,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纳税服务事业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课题。地税工作要想取得更大的成绩,必须坚持走创新开拓之路,才能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更是税收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要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地税局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决策部署,从税收征管方式、协同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注入创新理念,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迈向新阶段。

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走科学化专业化管理之路

作为全省地税系统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试点单位,佳木斯市地税局以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

为此,佳木斯地税局健全完善与事中事后管理相适应的征管制度体系。以修订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契机,推动征管业务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

构建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体系。改革属地固定管户模式,在科学分类税源和涉税事项基础上,发挥各层级各部门比较优势,分级分岗承担涉税事项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型。

建立严密高效的税源风险管理机制。完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将有限征管资源配置于应对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构建立体化、全闭环、持续改进的风险防控网络,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该局通过反复学习和深入研讨,成立了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领导小组,组建了风险管理团队,出台了实施方案,制定了路线图、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重新厘清管理和服务界限,制作《税收征管事项清册》,涵盖了纳税服务、基础管理、法制事务、风险管理等420项征管事项,规范了各个事项的发起方式、办理时限、流转类型和维护部门,将部分管理职能向前移至服务窗口,向后移至风险监控部门,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事项事前调查、检查、审核。工作开展以来,建立了行业模型和税种模型8个,下发风险任务48户次,通过风险模块入库税款750万元。

创新服务理念

提升纳税服务效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纳税权利的服务活动的总称。作为贯穿于纳税整个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佳木斯市地税局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从服务环境、服务方式、服务作风等方面创新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内容,收到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该局率先在服务环境上下实功。以办税服务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功能区,在原有的办税服务区、自助办税区、等候休息区、咨询辅导区四大功能区的基础上,增建办税体验区,统一配备了触屏电脑、联网手机,让纳税人充分体验智能化办税的高效便捷;增设纳税人维权室,面对面受理纳税人的举报、投诉及税务行政复议,为纳税人寻求法律救济提供指引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该局还安装声像同步监控系统,实施业务办理、投诉受理全程记录,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

在服务方式上下真功。佳木斯市地税局制定《办税指南》,明确了11大类、412项办税指引,实施导税员预审核和纳税人分类服务,为新办纳税人提供上门服务和定期培训服务,积极引导使用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为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量体裁衣”,提供专题讲座、纳税人讲堂等“定制”服务,使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推行办税服务窗口双休日工作半天制度,周六上午正常办理业务。

在服务作风上下苦功。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局主要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在办税服务厅现场办公,为纳税人“把脉”,解决疑难杂症。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作风整顿,要求全体干部查找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审视、检查、整改、规范、提升,实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目标。

协同化管理

税收共治打造服务大舞台

佳木斯地税局积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税收协同共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纳税服务的优化升级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第一,推广“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实现国地税协同管理。此前,纳税人如办理代开发票业务,需要先在国税窗口缴纳增值税,再到地税窗口缴纳附加税,最后到国税窗口领取发票,纳税人“开一张发票、缴两次税,排三次队”,影响了办税效率。

“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推广后,纳税人走进任何一家国地税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在一个受理窗口,由一名办税员用一台电脑为其办理国、地税涉税业务。预计今年年底,全市11个办税服务厅能够全部实现“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

第二,开通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2016年,按照《全省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案》,佳木斯市地税局对涉税业务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证明办理等6个业务领域28项涉税事项实行“同城通办”。“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在市内任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相关涉税业务。今年,佳木斯市地税局在总结“同城通办”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办税地域限制,启动了“省内通办”,并将涉税业务办理范围从28项拓展到了50项涉税业务。

跨区域通办打破了以往区域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的自由流通,大大节省了纳税人办理各种手续的成本。

第三,启动“两再造、两简并”工作。做到能即时办理的业务绝不限时办理,能在前台处理的业务绝不让纳税人“楼上楼下跑”,能一次性解决的业务绝不让纳税人“反复跑”,能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的涉税资料绝不让纳税人再次提供,为纳税人打造“流程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办税体验。

目前,佳木斯市地税局已经优化了税务登记注销、定额核定申请等10个工作流程,减少了9个涉税业务办理环节,将18类业务的31种办税资料由原来的72份减至11份,办理业务上限总体用时由原来的116天缩减为40天,工作时效提高了50%以上。

“此前,纳税人退税要经过申请、受理、税源部门核实、法规部门核实、计财部门核实、审批、发放等7个环节,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13天,经过对办税流程的再造和办税手续的简并,取消了法规和计财两个部门的审批环节,只需要6天时间,税款就可以退回到纳税人账户上,为纳税人缓解了资金压力,赢得了周转时间。”佳木斯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说。

依托信息化

智慧税务蜕变升级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多次谈到,“不热情拥抱、主动融入‘互联网+’,税收现代化无从谈起。”依托“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佳木斯市地税局充分挖掘互联网技术的便捷性,建设电子税务局,将传统的办税流程搬到网上,指尖轻点,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大大降低了往返奔走于办税服务厅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也大大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为纳税人节省出更多的服务资源,为纳税人办税翻开了崭新的篇章。

按照“互联网+税务”模式,实现了办税由“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自今年9月1日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后,共有2.4万户纳税人开通了电子税务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税费1.9万笔,缴纳税款10,356万元,成为纳税人办税的主渠道。年底前,企业类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开通率将达到100%。

佳木斯市地税局吕局长满怀憧憬地谈道:“我们税务部门努力的方向不再是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而是让纳税人‘一次都不跑、全程网上办’。”

健全纳税信用体系

全力助推信用中国建设

在推进信用中国建设进程中,纳税信用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各项信用建设举措的有力抓手。

2015年以来,佳木斯地税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积极开展“银税互动”,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采取了信用激励和联合惩戒等诸多举措。

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健全制度手段。佳木斯地税局严格遵守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扎实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积极开展“银税互动”,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与“贷款信用”相结合,为纳税守信企业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不仅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税务、银行三方共赢。

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佳木斯地税局坚持内外结合、奖惩并重的思路,加强和拓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应用,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大力开展分类服务和管理。佳木斯市地税局向阳分局局长关静波向记者介绍,对依托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资料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除线索清晰的举报案件以及协查案件外,在评定后的一年内,地税机关实行“零进入”、不打扰。同时,聘请A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担任监督员,对地税干部税风税纪进行监督。

建立信用互动机制,构筑纳税信用管理大格局。佳木斯地税部门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用纳税信用信息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开展纳税信用“大数据”测算,持续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联动管理;选择数据基础好、纳税人需求高的地区开展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研究探索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扩大信用信息获取范围,建立自然人综合信用记录。

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发出了“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的宣言。佳木斯市地税局将继续搭乘改革创新的列车,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佳木斯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同时和全国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文配图由佳木斯市地税局提供)

2017-11-23 宋若铭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09586.htm 1 构建创新型地税机关 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