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六部委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提出优化政策配套、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用地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本报讯 记者袁琳报道 近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意见》指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在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过程中,要把握基本特征,坚持市场主导、农民自愿、民主合作、兴农富农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意见》强调,要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完善内部组织制度,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健全资源要素共享机制,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资金有效流动,促进科技转化应用,加强市场信息互通,推动品牌共创共享,推动联合体各成员融通发展。要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产业链价值,促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互助服务,探索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等联结方式,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据了解,一直以来中国大宗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国际竞争力偏弱。专家分析认为,农业规模经营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规模化经营将成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良药。

为此,《意见》提出一系列政策“红包”。

一是优化政策配套。可将现有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倾斜。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地方采取财政贴息、扩大抵(质)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三是落实用地保障。落实促进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支持政策。

《意见》还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2017-10-31 袁琳 六部委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提出优化政策配套、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用地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06878.htm 1 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