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信用中国

让“老赖”无处藏身

□ 刘 振

近日,中宣部、最高法、银监会联合发出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和长期稳定的合作管理机制,“在两年内将平台建成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

《安徽日报》发表评论称,信用建设,制度是根本,联合惩戒是核心。通过制度的刚性守护诚信之基,近年来成效明显,比如,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方面,多地“老赖”面临不能乘飞机、不能享受高消费等各种限制。据相关报道,84万名“老赖”因此主动履行义务。但也应看到,我国信用建设刚刚起步,还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有的地方对信用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及时;有的地方部门之间沟通和联动不够,难以形成合力,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导致信息不透明、不及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要让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家喻户晓”,平台自身就不能“闭目塞听”。首先得完善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学习先进经验,确保平台建构到位。其次各职能部门必须打破“信息藩篱”。比如,法院、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应改变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局面,整合信用信息,提高平台信息数据的丰富程度和质量水平。再次要上下联通。对于个人、企业和各类组织的信用信息,市级平台应当做到全覆盖,并逐级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全国这个“总枢纽”平台,也要向各城市开放全国信息共享服务,丰富市级平台的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共享,联合惩戒才会成为可能。

要让平台成为“执行名片”,更需要联合惩戒发力。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光靠法院远远不够,必须多部门、多手段、全方位联合行动。只有联合起来,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对“老赖”处处设限,戳到“老赖”的痛点,才能改变“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随着平台的逐渐完善,公安、金融、证券、房产等部门平台与曝光平台有效对接,会让老赖处于“裸奔”状态,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扬善必须抑恶”,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牵引作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失信才会越来越少,守信才会越来越多,信用才会成为个体的名片。

2017-10-24 刘 振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06184.htm 1 让“老赖”无处藏身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