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从2003年开始探索“河长制”,目前,全县共落实各级河长528人,小微水体塘长、渠长、涧长2029人。截至2016年底,全县已全面清除了垃圾河、黑臭河。图为长兴县渚山村车渚港河道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河道护理。 新华社记者 徐 昱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