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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年深耕 全域司法便民格局全面构建

2025-11-29 15:02:30 来源:改革网 武艳杰

改革网讯 今年是福建法院首创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十周年。这项写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最高人民法院 “五五改革纲要” 并荣获首届 “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的改革举措,历经十年深耕,已让 “家门口立案” 成为现实,累计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跨域诉讼服务 200 余万件次,显著减轻群众诉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

11 月 28 日上午,福建高院召开 “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周年” 新闻发布会,发布跨域诉讼服务十大改革成果,全面展现这项从泉州首创走向全省推广、从省内协作迈向全国联动的司法改革实践成效。

十年间,福建法院逐步构建起 “跨域一盘棋” 工作格局,全省各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建立跨域联络员制度,收件法院与管辖法院协同推进,形成高效协作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改革不断迭代升级,实现了从单一跨域立案到全链诉讼服务的跨越式发展。通过打造跨域诉讼服务 3.0 版,将 5 大类 86 项诉讼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跨域服务范围,同时打破程序壁垒,出台运行规范,建立覆盖全省 95 家法院、210 个人民法庭的诉讼流程运行机制,并依托信息技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让 “家门口诉讼” 落到实处。

在协作范围上,福建法院主动融入全国协同联动格局,不仅与浙赣皖宁等省份高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泉州、三明等中院还与省内外 11 家法院达成跨域诉讼共建协议,更积极探索跨海峡、跨国境诉讼服务新路径。同时,改革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协作大格局,龙岩市永定法院设立的 “土楼 e 法” 和合共治调解室,为异地当事人提供集约式多元解纷服务,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跨域 +” 司法品牌的效能在十年间持续彰显。福建法院牵头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推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法院联动,共建陶瓷产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与中欧班列沿线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保障重大发展战略。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举措,更从跨层级、跨地域、跨领域、跨部门四个维度集中突破,展现改革纵深推进成效。

在 “跨层级” 上纵深拓展。打破行政区划、管辖层级限制,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直达。如莆田中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协助当事人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跨层级远程立案,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

在 “跨地域” 上广阔延伸。省内,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四地法院共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跨域调解资源共享互认机制,遴选 81 名优秀调解员跨区域调解;省外,平潭法院构建涉台案件跨省协作机制,福建高院上线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实现法律资源跨海峡共享,三明法院探索异步调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 “跨境・隔空・错时” 的灵活诉讼服务。

在 “跨领域” 上综合覆盖。服务事项从民事诉讼领域扩展至行政、刑事、执行及司法保护等多个领域,福建法院建立刑事财产性判项跨域便民缴纳机制,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厦门海沧法院首创涉台案件执行款 “跨海峡” 支付机制,切实落实对台胞同等待遇;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闽浙四地法院共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守护历史文脉;生态保护领域,首创 “全国大协同” 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整合 10 省司法资源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在 “跨部门” 上系统集成。主动将邮政、司法行政、工会、侨联等多元力量纳入协作体系,如泉州法院联动全国八大主要陶瓷产区,共建知识产权跨域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实现陶瓷知识产权系统性保护。

十年深耕,福建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已从 “一枝独秀” 成长为 “满园春色”。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表示,未来,福建法院将持续深化改革,以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不断推动跨域诉讼服务“从有到优”“从优到强”迭代升级,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武艳杰)

[责任编辑:赖斯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