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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国

2025-06-03 17:06:14 来源:改革网 武艳杰

 改革网讯 6月3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许碧瑞介绍了2024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据介绍,2024年,福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稳中有进、保持全国前列。

福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24年,福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9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年均浓度同比均下降。福州市、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别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第5位、第3位。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Ⅰ~Ⅲ类)比例首次达到100%、同比提升1个百分点,其中优质水(Ⅰ~Ⅱ类)比例77.1%、同比提升8.5个百分点。闽江全流域优质水比例98%、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全优;九龙江全流域优质水比例57.1%、同比提升14.2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

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稳中有升。优良(一、二类)海水面积比例92.6%、首次达到90%以上、同比提升3.9个百分点。

生态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生态质量指数(EQI)75.06、稳定为优、同比提升0.04。森林覆盖率65.12%,连续46年居全国首位。

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同比下降0.3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同比下降0.8分贝。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限值。

污染防治与督察整改成效显著

福建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第5年获评优秀等级。

福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110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42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6项、序时推进36项。发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作用,强化省级督察整改,完成第三轮第一批对1个省直部门、2个省属企业集团的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福建围绕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实施一系列有力措施。守护蓝天,出台《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十百千”工程,加快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废气深度治理和小型燃煤锅炉转型、升级、退出。守好碧水,深化闽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治理,全面清退闽江水口库区网箱水产养殖,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提升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率,治理黑臭水体,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守卫碧海,一体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推进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强化入海排污口治理。守住净土,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安全利用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同时,强化源头管控与低碳发展,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落实“1+10+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取消6个化工园区认定资格,明确流域上游不再新增化工园区,坚决防止“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污染转移。加快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提升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低碳城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气候投融资等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碳市场、甲烷减排、碳普惠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宣传、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垃圾分类工作居全国前列。

机制创新与治理体系日益完善

福建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山海统筹,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加快构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持续强化“绿盾”监督,全面推进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地体系建设。

制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裁量规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监测监管执法“三联动”,健全“两法衔接”机制,连续十年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恶意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成为国家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成效考评以来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三的唯一省份。

联合开展餐饮油烟扰民“点题整治”,努力解决群众“家门口”污染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紧盯化工园区、水源地、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核与辐射监管,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核与辐射安全底线。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与绿色金融联动,信用修复线上办,环境管理类指标即改即修,违法类指标修复周期从一年缩短至3个月。强化闭环思维、加强各方协同,完善“查测溯治管”闭环机制,推动主要流域水质明显提升。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和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水权等交易。持续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法,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断拓宽“两山”转化的实践路径。

如今,福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获得广泛认可。厦门获评联合国第二届“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敖江(福州市段)、南平市崇阳溪获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厦门同安湾、泉州大港湾获评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全省已获国家命名5条美丽河湖、5个美丽海湾、4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市)、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全国前列。(武艳杰)

[责任编辑: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