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立足丰水地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农业用水占比大、水资源价值体现不充分等特点,龙岩市探索推行“水票制”改革,旨在盘活闲置水资源资产,促进水资源从自然资源向经济资产的有效转化,助力乡村振兴。
“水票制”改革以坚守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为导向,重点盘活农业用水闲置水资源,推动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化为目的,推动实现用水效率、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多方共赢。自开展“水票制”改革试点以来,龙岩市累计发放水票69张,累计总水量超2亿立方米。制定出台了《龙岩市水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水票交易市场行为,水票交易平台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完成水票交易4单、交易水量479万立方米。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价值转化,深挖绿色水金融属性,长汀县制定水票质押和贷款管理办法,联合长汀农信联社发放了首笔水票质押贷款70万元,新罗区发放“水票贷”授信1500万元,为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使水资源真正成为有价值的商品。
龙岩市通过建立资源确权链、市场交易链、金融赋能链、数字监管链的深度融合机制,改革成效正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开创了"节水增效-金融反哺-价值实现"的绿色发展闭环,成功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制度通道,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这也是龙岩市探索乡村振兴与碳中和目标的协同路径。
这项发轫于闽西红土地的制度创新,正在为全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书写鲜活注脚。接下来,龙岩市将持续深化水票制改革,探索研发水票碳汇衍生品,探索构建"智慧水脑"监管模式等,为促进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翟风采 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