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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公布

2025-02-13 15:34:24 来源:改革网 武艳杰

改革网讯 日前,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发布关于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福建省将继续在2025年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活动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将获得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若交售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为锂离子蓄电池类型,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则额外再补贴200元。每位消费者在整个活动期间可享受一次补贴,且对于2024年已享受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仍可继续享受一次补贴。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车需具备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在补贴方式上,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后,全省将统一采用“立购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需在活动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登记收旧信息并领取补贴资格,然后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完成旧车回收和新车购买,支付时将直接按补贴标准抵扣补贴金额。在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各地将继续使用2024年的电动自行车补贴申报系统,以“后补”模式发放补贴。

销售商家在完成交易后,需在平台上提交“收旧”和“售新”的相关凭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在完成回收拆解后,由回收拆解企业上传旧车车架号及已规范处置的相关凭证。系统随后会自动匹配各环节提交的信息,并推送到审核平台。经各地市商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向商家核销补贴。

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可在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中的“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的电动自行车补贴专区查询。消费者可点击“适用门店”查看当地参与活动的门店。

家电销售经营主体可根据各地商务部门的通知,自愿向各地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商务部门将按照“布局合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确定参与活动的商家,并一视同仁地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的经营主体参与活动。商家的参与资格以各地商务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责任编辑:赖斯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