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讯 2024年,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全面开展“改革创新深化年”活动,坚持以综合改革试点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一核两翼”总体布局,积极构建“1+6”全面深化改革矩阵,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上,厦门市荣获第二届“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称号,并入选“自然城市”平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经验作为唯一地方典型案例,为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提供决策参考,并被写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环境准入集成改革入选省、市“三争”典型案例;生态环境部将厦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覆盖、筼筜湖美丽河湖建设、东南部海域美丽海湾建设、海漂垃圾治理、入海排污口整治、低值废弃物回收利用、象屿零碳综合保税区等七项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
一项项亮眼且来之不易的成绩,是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在推动持续生态创新与环保举措中不懈努力的结果。这些成就不仅反映了厦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成熟与进步,也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范例。
坚持谋定后动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强化整体谋划。年初印发实施《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从探索美丽中国厦门实践的先行路径、提升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能力、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体制机制、打造提升执法效能的工作机制、培育生态环保协作共治的支撑系统、构建一区一特色的改革矩阵等6个方面谋划38项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事项。
完善工作机制。把改革创新摆在局系统工作首位,改革目标专项列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局系统年度绩效考核。总结应用“五个一”(一个市局主要领导、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处室、一个处室负责人、一个改革工作专班)改革工作机制,落实“两化三单”工作法,以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为抓手,制定改革任务清单、目标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加强总结推广。建立“月信息、季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送改革信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环境准入集成改革、大数据赋能分区管控云智慧助力绿色发展、全国首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与信用修复方式等3个案例入选厦门改革地图,“厦门打造低值可回收物‘高值化’循环利用模式”参评福建省改革优秀案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解锁高质量发展‘鹭岛密码’”入围厦门市改革优秀案例评选。
坚持重点攻坚 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
精心呵护“厦门蓝”。贯彻落实《2024年度厦门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聚焦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持续开展三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快推进绿色海港空港建设、电动厦门三年行动、城市扬尘污染整治、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1-11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27,同比改善12%,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4。
建设美丽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流域管家机制,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多管齐下实施控源截污,靶向施策修复水生态环境,强化水环境质量信息化支撑。1-11月,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8.9%,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汀溪积极申报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同安西溪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许溪、九溪申报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建设美丽海湾。坚持陆海统筹,构建厦门主要入海污染物源清单及污染物扩散模型,强化入海排口监管,夏季(平水期)近岸海域优良水质点位比例100%,入海排放口水质达标率达100%,海漂垃圾治理和入海排污口整治经验分别在第五届中日海洋垃圾治理专家对话平台会议、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专题培训班上介绍推广。同安湾通过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三轮专家评议,同安湾湖里段(五缘湾)、同安湾集美同安翔安段获评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西海域、大嶝海域通过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专家现场调研。
建设无废城市。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开展10个领域“无废细胞”建设,建设评估“无废景区”“无废酒店”等各类型“无废细胞”105个,打造2024厦门站无废钻石联赛等活动,遴选公布全市首批4家“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开放单位。推动新污染物监测治理试点,建立新能源电池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一品一策”管理模式,完成厦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新污染物环境调查,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保障“一住两公”用地安全。
坚持服务大局 积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益企服务稳增长。接续推出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深化益企服务和“三送三促”活动,今年以来实地走访企业543家次,解决企业需求67项。持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对62家企业实施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累计减免处罚371.57万元。全国首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与信用修复方式“双告知”制度,累计513家企业完成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4419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897家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探索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差异化授信审批流程,全省首创落地“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利率挂钩贷款”,企业实现以诚信换红利。
优化审批提效率。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出台全国首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及配套实施细则,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今年以来建设项目准入研判1642个,累计454个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占审批总数的77.6%,节约审批时间超1.3万个工作日,审批时间压缩超80%。建立健全产城融合发展模式下的区域评估“一本制”管理机制,在两岸金融中心等10个城市开发片区开展区域环评,清单内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实现成果共享、环评豁免,累计超过400个项目获益,节约环评编制费用数百万元。
要素保障促发展。坚持项目工作法,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策划生成生态环境治理项目61个、总投资73.2亿元,积极争取中央、省生态环境资金6788万元。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衔接全面落地,推行工业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储备排污权以挂牌等方式快速保障、小微排放项目豁免购买等创新举措。截至2024年11月,可交易排污权出让获益1.1亿元,储备排污权以协议和挂牌出让、划拨等方式快速保障426个项目总量指标需求,为企业节省资金2579万元。配合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审核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指导完成11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先行调查,完成10个工程海洋废弃物倾倒许可证报批。
绿色低碳增效益。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印发实施《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计划》《厦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厦门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低碳试点体系,有序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全国首创核算与实测相结合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和工业园区“双试点”建设,印发实施《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海沧台商投资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实施方案》,创新全方位、立体化政策体系,聚焦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领域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重点行业,探索以新质生产力为驱动、产业链协同为导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海润码头、厦钨新能源等7家企业入选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示范点。
坚持改革创新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完善政策体系。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印发实施《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细则》《厦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理清单》,《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列入人大立法备选。健全环评、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融合管理制度,印发实施《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实施细则》《厦门市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衔接实施细则》,配套实施排污权核定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修订《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
强化科技支撑。全面建成投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快建设闽西南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平台,持续推进大气超级站智慧平台建设,完善厦门市生态环境专家管理系统,深化智慧实验室项目应用场景。协助省厅打造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成海峡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展示大厅。发布全国首个宁静小区标准和全省首个低碳示范(工业园区、社区和景区)系列标准等11项地方标准,在研标准项目17个。
深化区域协作。深化闽西南合作,召开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部门第六次联席会,签署《海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备忘录》《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强化两岸交流,金门县环保局来厦门交流并就厦金海域海漂垃圾联防共治、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生态环保技术交流等达成初步共识,指导举办“第五届海峡城市环境论坛”,召开厦门首届海峡两岸生态环境标准论坛,拓展“闽西南+金门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机制”。
发挥各方合力。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活动,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绿水守护者助力厦门河湖自理与节水行动实践”获得社会工作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授予的“2024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社会工作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授予的“2024年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积极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连续三年获得省级“优秀组织奖”,获2024年优秀讲解员一等奖一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评全省唯一“优秀宣传片”。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厦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以综合改革试点引领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继续当好生态省建设的“排头兵”,持续深化“美丽中国”系列建设,充分发挥新质生产力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率先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