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讯 为了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速释放消费潜力,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9月14日,龙岩市发展改革委、龙岩市财政局出台《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龙发改规〔2024〕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围绕国家、省规定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结合龙岩实际,新增“家装改造类”补贴品类——“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床单、被芯、枕芯)”,在“家装厨卫‘焕新’”类别中单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消费”,明确工作举措,落实工作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今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明确将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9月5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4〕15号)。为推动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激发消费潜力,龙岩市发展改革委、龙岩市财政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落实,结合龙岩实际,编制出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主要围绕工作目标、支持范围和标准、创新活动方式以及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注重发挥龙岩地方特色,确保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并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形式和拓宽消费品以旧换新场景应用。
加力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提高汽车报废更新标准,全面落实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做好优惠政策衔接;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力度:对个人消费者在龙岩市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5%的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0000元;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分两档,60-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装厨卫“焕新”的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对居家适老化消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5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5000元。
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消费者按照实施细则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300-500元的分档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报废更新: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对于新购的营运新能源货车给予补助,平均每辆补助3.5万元;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
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对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对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最高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的9个农机种类基础上,新增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等6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
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设施、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物流体系、“互联网+回收”体系等建设,支持报废汽车等精细化拆解。(翟风采 钟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