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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坚持“四个导向”改革机制 推动卫生健康人才高质量建设

2024-03-19 16:50:40 来源:改革网 黄纲 陈志波

2023年,泉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实施“三争”行动,因地制宜借鉴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坚持“四个导向”改革机制,持续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高质量引进培养行动,进一步为健全整合型一体化健康服务体系提供新质生产力动力支撑。截至2023年底,全市卫生专技人员达到54019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比达到5.81%;医疗卫生领域卫技高层次人才占市级高层次人才总数的14%;区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泉州市二级、三级公立医院(西医类)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成绩居全省设区市前列。

泉州市卫健委、市第一医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签订医疗技术协作协议,并揭牌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技术协作中心”。

坚持引育导向

搭建人才发展平台

一是提高高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其中:三甲公立医院提高至35%,三级公立医院提高至30%,二级公立医院提高至25%,整体高于全省设区市设置水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3.5:3.5:3.0,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提高至3.0:4.0:3.0。二是建立柔性引入机制。通过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开设高端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高人才待遇等形式,引进全职学科带头人,并实行“双主任制”,现已柔性引进市级专家团队6个;通过高位嫁接优质医疗资源和实施“泉医回归”行动,建立国家层级重点专科协作共建、学科带头人定期坐诊以及泉籍名医专家回乡开展坐诊、讲座、带徒等机制,遴选首批52名临床学科建设专家,新增名医工作室35家,引进客座专家12名,新聘9名泉籍名医顾问。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供工作津贴、奖励补助等精准政策包,支持和鼓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走出去”,到高等院校招聘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精准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面向紧缺专业和重要岗位,发布《泉州市2021—2023年度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2023年,全市共招聘(含引进)卫生专技人员4000人;其中,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309人。

泉州市第一医院完成首例清醒下ECMO治疗

坚持公益导向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一是推行目标考核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行院长、党委书记、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制,年薪由各级财政支付;年度考核结果与医院领导任免、工资总额核定、拨付预算、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挂钩。开展对6家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总会计师进行绩效考核,核定2022年度薪酬共564万元。二是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健全分级分类调控机制;完善市直公立医院工资总额增长绩效综合评价与动态调控机制,修订完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工资总额年增长率达到8%。三是优化薪酬分配办法。出台、实施《泉州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行绩效薪酬分配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高层次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等倾斜;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允许医院对医生、护士和后勤团队按5:4:1的比例自主分配工资总额,合理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基层医疗机构医务性收入50—80%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奖励。

北京高端医疗专家“师带徒”基地在泉设立:名医“师带徒” 强医疗惠群众

坚持价值导向

完善多元激励机制

一是实施泉州人才“港湾计划”。对入选第一至第五层次的医疗卫生领域泉州市级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20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2023年,全市新增医疗卫生领域市级高层次人才896人次,占比32.3%;现有医疗卫生领域市级高层次人才数达到2529人,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46人、市级自行培养976人(人事科数据)。二是实施“泉医英才”培养补助。给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在培养周期内一次性补助。A类补助:卫生系列正高级领军专技人才一次性补助个人不高于10万元。B类补助:卫生系列副高级专技人才予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一次性个人补助不高于10万元、省级不高于5万元、市级不高于3万元。C类补助:卫生系列副高级中青年专技人才一次性补助个人不高于5万元。三是实施“揭榜挂帅”补助。支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省、市科技重大项目、重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项目需求榜单进行“揭榜挂帅”,给予成功揭榜的个人或团队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2023年,全市有49个卫生健康项目获批省级以上科研立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立项1项、省级立项48项。四是实施“府校”战略合作补助。支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职攻读医学类博士,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5万元;对在职攻读医学硕士的,给予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3万元。五是实施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补助。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精神医学、重症医学、公共卫生、院前急救、急诊医学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医疗防治结合复合型人才,分别给予初、中、高级卫生专技人员按每人每月不高于800元、1000元、1200元的标准补助。六是实行高学历卫技人才培育补助。给予首考入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低年资(工龄3年内)卫技人员学历补助,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不高于1500元,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每人每月补助不高于800元。七是实行基层卫技人员学历补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卫技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1000元,对乙类、丙类乡镇卫生院全日制大专学历卫技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2023年,市级共对符合条件的2019名基层卫技人员发放学历补助资金557.47万元。八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出台《泉州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提出“允许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对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每年一次性资格补助”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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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需求导向

建立灵活使用机制

一是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医学“人才编制池”,11个县(市、区)已设“人才编制池”,共整合调剂220余名编制,保障医学引才用编。创新实行“规模控制、按实核编”管理,明确按照医院核编标准,结合实际开放床位数、医院等级等指标核定人员控制总量。目前,全市有1家市属公立医院、7个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已试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二是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在备案编制总量内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对市级公立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首次聘任高级职称起始等级、硕士研究生首次聘任中级职称起始等级可不受职数限制,实行专项管理。2023年,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增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8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075人。三是健全县域人才培养机制。根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需求,实行定点定科“点对团队”(“点”指中心城区三级医院专家或导师,“团队”指县级医院专科团队)成才培养机制。分批下放人员公开招聘方案由县级人社部门核准权限。完善基层卫技人员“县管乡用”管理机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用人机制。四是补足基层人才短板。开展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人才统一考试,对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或技师岗位,采取降低学历要求和降低开考比例限制的措施。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实施基层卫技人员高级职称专项评审改革,修订评价标准。“十四五”以来,全市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师或技师岗位共973人。(黄纲  陈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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