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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区法检“两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2023-11-24 10:23:48 来源:改革网 蒋紫薇

改革网讯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推动法检“两院”良性互动,11月23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在司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共商解决之道,增强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工作质效。

海沧区法检“两院”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现场

会上,海沧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学忠对《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办法》进行说明,双方进行审议,达成共识。随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叶炳坤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文华会签《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办法》。

两院相关负责同志就“协同推进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等4个议题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深入研究。

海沧区法检“两院”会签《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办法》

叶炳坤指出,本次工作交流会商以及工作机制的建立,将促使“两院”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公正高效、主动作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沧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聚焦中心工作,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敢担当、求作为。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肩负起助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共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实践,助力两岸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用好交流平台,在切实巩固会商协作成果上出实招、求实效。要用好“两院”交流会商平台,拓展交流的频度、深度和广度,切实将会商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建立健全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等机制,推动机制共建、举措创新,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三要回应时代需求,在有效加强工作能力建设上谋创新、促发展。要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培训资源交流共享机制,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专题教育,协同推进司法队伍建设。要保持良性互动关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反馈各类检察建议、意见。

孙文华指出,海沧法检“两院”交流会商机制正式建立,对于推进法检工作良性互动、务实解决司法实践难题、共同推动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思想同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打造两院共享的法治建设共同体,共同绘就司法公正最大的“同心圆”。

二要目标同向,共同凝聚合作共识。以《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办法》为契机,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着力构建互相理解、互相尊重、高效配合、有效监督的法检关系,持续推进法检互动良性循环。

三要行为同步,切实提升协作实效。要持续增加交流协作的广度和深度,确保统一尺度、规范司法。保持两院在刑事司法协作、民事行政工作方面的步调同频。在执行检察监督方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制约监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完善落实反馈机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动、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协作实效。

海沧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蒋紫薇)


[责任编辑:武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