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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法院:做好生态司法示范引领,守护绿水青山和人民幸福

2023-11-14 11:20:14 来源:中国改革报 黄 妍 姚春霞

□ 黄 妍 姚春霞

微风拂面,在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长达1000余米的江滨沙滩上,不少小孩挖沙玩耍、家庭露营聚餐。但曾经,这儿杂草丛生,淤泥遍地,堤岸崩塌时有发生,没人敢靠近。

这一“沧海桑田”般的巨变,还得从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设立了闽江水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说起。

闽侯县地处福建省母亲河——闽江的下游,此处河段河砂储量大、质量高,成为犯罪分子眼中的“香饽饽”。长期盗采河砂导致河道破坏,水流流态紊乱,危及行洪安全。

如何探索一种新型生态修复方式,成为闽侯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办理生态案件中不断思索的问题。

倘若能够设立一个专项生态修复示范点,筹备修复基金,做到哪里需要用在哪里,既可以实现案件的惩戒效果,又能保证资金能够切实有效地运用到特定地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中,实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恢复生态环境“一判三赢”。

思路有了,那么如何实施?是否还有可能将生态修复与文物保护、乡村振兴、县域治理相融合,“一揽子”解决问题?闽侯法院开始探索实践。

闽侯法院决定以侯官村千年古渡口为原点,牵头联动相关部门设立闽江水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首创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公益修复等“5+”办案模式,并根据生态修复相关规定引导案件当事人根据损害情况进行生态修复,陆续筹集到220余万元生态综合修复基金。

依托这个示范点,通过填沙补沙,护坡加固、增殖放流等方式对闽江侯官古渡口沿岸生态开展综合整治,回填河砂7万余立方米。如今,这里已打造成了“闽江最美的问候”沙滩公园和“夜泊侯官”露营基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红地,成为闽江边一道亮丽的风景。

良好的生态环境也带动了当地居民增收,据不完全统计,侯官村现有村民4000多人,拉动就业200多户,每人年均收入达15万元。

“我们希望通过专业化审判、一体化保护、多元化联动,发挥生态司法示范引领和协同辐射作用,让这个千年古村落焕发更多活力,实现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闽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榕说。来源:2023.11.13中国改革报03版


[责任编辑:武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