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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区“3+4”执“心”密码 亲子探视执行再破题

2023-08-28 10:28:41 来源:改革网 海沧区人民法院

改革网近年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以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以树立父母责任、构建良好亲子关系为路径,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设计了贯穿立、审、执阶段的全链条闭环式的司法流程,构建出全新的“3+4”亲子案件执行特色机制,即“三大法宝”+“四项创新举措”,实现对审判程序的反哺以及向后的司法服务,从源头上治理涉亲子执行案件,努力帮助“离异家庭”成员回归有序环境。

在规范执行方面,海沧法院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归纳设计进入司法领域的父母责任清单,建立以父母责任为中心、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焦点的分类执行模式,炼就亲子案件执行三“法”宝;规范亲子案件规范流程,设计《子女交付履行劝告书》《强制亲职教育通知书》《子女交付履行预警催告令》等特色执行模板,形成“劝告+和解”“教育+修复”“预警+强执”三个阶段,将“父母责任”理念宣贯家事类案件审执全过程;在执行过程中强调善意执行理念,运用柔性圆融的执行措施,推动“对抗夫妻”转向“合作父母”。

在创新执行方面,海沧法院推出“四项举措”。

一是“儿童权益观护人”化解信任危机。

与家事审判部门联合构建审、执联动机制,在家事执行案件中试行观护制度。

引入律师作为儿童观护员,在探视、交付抚养过程中以第三方法律视角为成年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见证与记录成年当事人“对抗”或“合作”的行为;

引入签约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帮助未成年真实表达意愿,提供当事人的心理评估报告,辅助成年当事人软化“对抗情绪”重建信任;

执行法官进行全局统筹,运用善意执行理念,促成当事人建立探视权、轮流抚养执行和解方案,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

二是“远程视讯探视”搭建亲子桥梁。

为帮助身处异地的父亲实现对女儿的探视,执行法官与未成年人同住家属建立良性沟通,在充分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做通同住家属工作,使其同意由父亲在法院运用“远程视讯”实现探视孩子的诉求。

“视讯探视”“云探望”等方式也将越来越多的运用到跨域探视,跨国探视执行案件中。帮助异地而居的父母与孩子建立联系,搭建亲子融合的桥梁。

三是“儿童成长探视计划”融合对抗夫妻。

对未成年儿童仍处于幼小阶段,无法全天离开母亲的情况,根据儿童成长休息规律制定婴儿期、幼儿期、成长期等分期探视计划。缓解离异后对抗夫妻因儿童成长客观原因导致的探视冲突,实现未直接抚养人与孩子循序渐进的接触。

运用“亲职手册”作为儿童成长记录本,由抚养人详细记载儿童喜好生活习惯患病记录等信息,帮助非直接抚养一方了解、掌握孩子生活状况。让离婚后的夫妻,以记录方式陪同参与未成年人成长。

四是“紫丝带”实现抚养探视权益。

一方面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从儿童生活现状出发,灵活运用学校、幼儿园、公园、儿童游乐园等场所实现非直接抚养人对儿童的短期探视。执行法官协调学校等部门配合提供探视场所,减少孩子左右为难,夹心饼干现象。

另一方面对阻碍一方探视或藏匿未成年人的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对其进行训诫,发出妨害执行“预警催告令”,告知其藏匿、阻碍行为将承担罚款、拘留甚至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对其在执行过程中妨害、藏匿、离间儿童的行为固定执行证据,必要时移送审判部门作为今后变更抚养权、探视权的证据。(海沧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武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