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讯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经贸投资争议解决途径,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优化国际营商环境、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5月18日,“2023海上丝路国际经贸仲裁高级研讨会”在厦门举行,研讨会聚焦建设海丝沿线国家争议解决机制和区域仲裁法律合作机制,展现区域涉外法律服务的创新实践成果,探讨助力提升中国及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经贸等跨境争议解决能力,提升中国国际经贸仲裁的品牌效应。约150余名中外嘉宾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图为海上丝路国际经贸仲裁高级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分为主旨演讲和交流研讨两部分。主旨演讲环节由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周红岩,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主席赵锡燊,南非仲裁基金会主席Michael Kuper SC,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明哲,厦门仲裁委员会驻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张玉生,厦门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桂英分别致辞发言。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柯良栋致辞中表示,中国贸促会海事仲裁委员会自1959年成立以来,主动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不断吸收国际仲裁先进经验,打造互联互通、多层次、多领域的海事商事法律国内外高端交流平台,以独立、公正、专业、高效、规范、廉洁的仲裁服务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普遍信任,其仲裁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
“今年3月30日揭牌运行的海上丝路仲裁中心为进一步深化高端海事法律服务、高质量解决海事商事纠纷以及推动区域外向型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为厦门成为‘国际争议解决优选地’、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柯良栋说。
在交流研讨环节,各国嘉宾围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争议解决制度新发展”议题,聚焦国际经贸争议解决机制的创新发展,就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及金砖国家国际经贸争议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此外,业界精英围绕 “海上丝路建设法律与实务”议题,从法律实务角度为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妥善解决争议提供了富有价值的参考,对于助力国际经贸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期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分别与厦门海事法院签署《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合作框架协议》,与香港海事仲裁协会签订《友好合作协议》备忘录。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海仲海上丝路仲裁中心承办。(李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