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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法院:牵头异地“补植复绿”验收 创新生态修复机制

2023-02-28 20:28:01 来源:改革网 林冰冰 洪晓君

改革网讯 2月27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同安区农业农村局、汀溪镇林长办、汀溪镇堤内村以及补植复绿工程监理单位等前往汀溪镇堤内村“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堤内片区共同开展异地补植复绿踏勘验收。

据介绍,本次组织验收的三个案件系同安法院生态庭首批责令涉林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异地补植复绿的案件,共计验收被告人补种管护的林地528亩,其中苏某福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责令异地补植复绿391亩,是至今为止厦门市范围内责令刑事案件被告人补植复绿面积最大的刑事案件。上述林地经过三年造林抚育管护,长势总体良好,监理机构出具了竣工报告并提请竣工验收,同安法院协调相关各方共同验收,并由区农业农村局出具验收情况报告。

同安法院牵头开展异地“补植复绿”联合验收工作

2019年3月“厦门生态审判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堤内片区设立以来,同安法院共计责令涉林刑事案件被告人在该片区开展异地补植复绿664亩,投入资金263万余元,种植枫香、黄花风铃木、红椎等观赏性较强的树种7万余株,逐步融入堤内村现有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进一步丰富生态旅游资源,在加速生态修复的同时,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以上是同安法院司法助力生态修复的一个缩影。2018年3月同安法院在福建省率先实现涉生态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以来,同安法院坚持完善生态修复专家论证、检查验收、评估回访和履约保证金制度,不断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形成“破坏—判罚—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

一是集中异地补植。牵头设立碳汇教育实践基地,为异地补植复绿、公众绿地认养及生态法治教育提供实践场所,4个基地覆盖山林荒地面积2000余亩,实现造林管护1000余亩,生态修复率超过95%。

二是探索劳务代偿。综合考虑修复需求、执行效果、履行能力等因素,探索公益活动替代修复方式。古玩市场非法买卖红珊瑚案动员被告人自费印发倡议书,为保护红珊瑚现身说法,该案同时入选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和全国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引导碳汇认购。依托厦门农业和海洋碳汇交易平台,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以碳汇认购方式承担代替性修复责任,首笔42万元海洋蓝碳交易所购海洋碳汇85829.4吨已进入公益碳汇账户。

四是开展司法守“鲎”。与集美水产学院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司法守“鲎”助力族群恢复行动。非法买卖116只中国鲎一案动员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16.5万元用于厦门地区中国鲎的增殖放流及栖息地保护,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林冰冰 洪晓君)

[责任编辑:武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