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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2022-08-08 19:59:51 来源:改革网 柯铭鼎 肖宇豪

改革网讯 今年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助力泉港区营商环境建设。

近年来,随着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如何快速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成为泉港区法院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针对该类案件,该院速裁团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发出首份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要素式”判决书。

“我们在庭前会做好当事人的诉讼指引工作,指导原、被告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情况要素表》筛选出有争议的要素,从而便于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进行重点审查。”泉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录员郑慧颖说。

依托当事人在庭前填写的要素表,在庭审中法院对无争议事项直接进行确认,对争议事项进行重点审查,相对于传统的庭审,这种庭审方式更加简化,庭审效率也大大提升。这是泉港区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机制在金融借款、信用卡、民间借贷等案由试行后的再次尝试。

泉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庄曙新说:“庭审后,我们也采用了要素式裁判文书,这种文书相对此前的传统文书,更加一目了然。并且对当事人所关心的赔偿数额及项目,我们直接以序号形式进行直接列明,让当事人更加看清楚自己所能支持的数额,不必像原来那样在密密麻麻的文字中寻找内容”。

简单明了的判决,让群众轻松看懂。简化后的文书,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案件的核心裁判要点,积极回应当事人对判决的关注点,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同时,泉港区人民法院在涉及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中,不断创新机制模式,推出便企利企措施。今年4月,在全省首创“两书一函”制度,有效维护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书一函”,即在涉企执行案件中,企业被执行人有主动履行意愿但履行能力欠缺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执行和解建议书》,引导当事人强化沟通协调、促进执行和解,以最大限度减小对企业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泉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刘一震表示:两书一函能够有效引导涉企案件当事人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履行义务,一方面,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被执行企业也能以此渡过难关,达到双方当事人“双向共赢”的效果。同时,两书一函制度能最大限度帮助主动履行义务的守信企业修复社会评价,为企业经营发展扫除信用障碍,以此激励更多的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柯铭鼎 肖宇豪

[责任编辑:赖斯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