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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堵点难点!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2-03-31 13:32:44 来源:本网专稿 武艳杰

改革网福州讯  据福建省发改委消息,3月30日,《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分为七章: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六十八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据介绍,作为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巩固福建省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的有力保障,是破解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的现实需要。

《条例》总结提炼了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改革创新的成果。一是鼓励开拓创新,设置免责条款。注重鼓励各地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胆创新突破,设置了免责情形,免除或者减轻责任。二是纵深推进重大改革事项。对国家正在推进的重大改革事项,通过立法加以强化。如,“证照分离”改革,增加分类管理、简化审批登记等改革目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提出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交易电子化和全流程在线监管等改革要求。探索柔性监管,提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强调给企业留足发展空间的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明确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第一责任人,提出建立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问题。

《条例》梳理回应了企业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针对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通过立法明确解决途径。如:针对企业用工难,创新人才建设机制和企业用工模式,提出探索“共享用工”和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新思路。针对企业融资难,提出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针对政务数据共享难,强调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确保数据安全。针对惠企政策落实难,提出政策制定前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针对市场准入多头审批,提出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探索推进“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待加强,提出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针对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情形,提出通过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等,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针对规范中介服务,提出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惩戒和退出机制。

《条例》突出体现了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的特色亮点。一是突出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是20世纪90年代初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工作精神,在总则中,《条例》强调弘扬践行这一优良传统,彰显雷厉风行、紧抓快办的工作作风。二是突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原则。“便利化”是我省在国家《条例》基础上的拓展,体现我省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工作方向。三是立法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位新高度出发,对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方向和要求。四是突出“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应用。《条例》拓展了“数字福建”成果的应用场景,并对数字化、信息化支撑营商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五是创新推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坚持从市场主体满意度出发,从日常监测、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现场核验督导三方面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现状,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是突出工会、工商联的推动作用。强调工会、工商联发挥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等作用,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武艳杰)

[责任编辑:林奕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