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引入新技术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深圳市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将建筑信息模型(BIM)、虚拟现实(V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努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为优化交易服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引入BIM技术主要做法及成效
深圳市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运用BIM技术,在常规电子招投标系统基础上,基于三维模型与成本、进度相结合,以全新的五维视角,集成大数据研究成果,并与深圳市空间地理信息平台(GIS)对接,打造基于BIM+大数据+GIS的专业招标投标模式,打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运维之间信息传递与共享壁垒,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更加高效、科学。
以模型化方式呈现投标方案,提高评标效率。以三维模型方式,直观展现投标设计方案及其设计亮点;以三维模型及基于模型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商务报价,使投标方案更直观、清晰、全面,提高了标书评审效率。
集成化展示投标方案,使标书评审更深入、更科学。以三维模型为载体,将进度计划、场地布置、资金资源计划、清单报价及费用构成等信息与模型关联,将投标方案各部分内容形成一个集成体,加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改变了以往技术标和商务标脱离的状况,实现技术标和商务标的一体化评审,使标书评审更深入、全面、科学。
BIM+大数据联合应用,提高评标智能化水平。在设计方案评审中,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应用大数据同类工程研究成果,实现投标设计方案与历史同类工程设计方案横向对比分析;在施工项目评审中,应用大数据工程造价研究成果,为工程量清单报价及人材机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判断提供评审依据。
BIM+GIS融合应用,实现设计方案的仿真评审。通过将投标设计方案BIM模型进行轻量化、高保真处理后,精准地加载到真实的空间地理信息平台中,全面展现设计方案与周边环境的匹配情况,有效降低建筑设计方案的夸张渲染,实现设计方案的仿真评审。
利用BIM招投标,促进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协同化管理。以BIM招投标为衔接点,将前一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成果作为后一阶段招标文件附件,解决目前BIM实施成果缺乏相关法律效力问题,打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运维之间信息传递与共享壁垒,消除各阶段之间BIM孤立应用障碍,促进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协同化管理。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推出全景看地服务主要做法及成效
针对近年来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组织竞买人去地块现场踏勘的参与度及效率不高问题,深圳逐步取消了现场踏勘环节。同时,为解决传统的地块位置示意图过于书面和局限,导致竞买人对地块信息(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缺乏直观感受,影响交易质量问题,深圳采用720度全景拍摄技术,对出让地块进行实景拍摄,完整展示地块现状及周边配套情况,丰富地块信息,并引入VR技术,竞买人可佩戴VR眼镜观看或通过网站及微信订阅号裸眼观看全景地图,实现全景展示热点间跳转、静态触控模式及重力模式间切换、VR视野、微信分享、语音讲解、位置导航、一键拨号咨询等功能。通过全景看地服务,竞买人只需通过互联网,在PC端、智能手机、PAD等媒介中,足不出户,置身于出让地块现场,在线详细勘察地块区域位置、周边环境、细节场景等信息。全景看地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土地招拍挂服务水平,获得了土地竞买人的一致好评。
浙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浙江省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以信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信用产品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监管中的应用。
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框架。形成以综合信用和行业信用相结合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框架。行业信用突出建立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涵盖两类主体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依据国家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分领域制定信用应用规则,实现一交易(标)一查。综合信用将公共信用产品嵌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府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矿权招拍挂等信用应用,将信用作为选择交易主体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性措施。目前公共资源交易接入系统54个,实施调用或查询4.9万次。
拓展信用数据源。在运用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的同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获取更为全面实时的信用信息。如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依托云计算和大数据架构,实时动态挖掘获取,实现数据采集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目前可覆盖全国50余万家企业,涵盖全国各地建设、交通、水利、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30余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信息和负面信用信息,在线数据量达到3亿多条,克服了地方自建“红名单”和“黑名单”造成的区域内外企业不公。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电子评标系统,绑定交易项目,精准定位投标企业,方便评标专家使用。
打破部门信息分割。将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住建、交通、水利等各行业部门的企业(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信用评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等通过互联推送进行整合,汇集了工程建设生命全周期的信用信息,既打破部门监管分割的“信息孤岛”现象,解决了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多元化经营和部门分行业分地区监管的矛盾,又实现了交易过程与履约过程的联动。
综合应用信用监管。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履约和监管中的综合应用,对信用评价较低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在政府采购评审中推进“诚信指数”应用,按诚信指数高低进行加减分,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诚信供应商,则直接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