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围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2019-02-13 10:37:36 来源:本网专稿 

加大打击与主动识别双管齐下

1月25日下午,伴随着3辆大型铲车发出的轰鸣声,56类234种5380件假冒、过期、“三无”保健休闲、酒水、调味等食品,在辽宁省鞍山市羊耳峪垃圾场被销毁。辽宁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集中销毁行动由此拉开序幕。

自2018年12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纷纷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福建省泉州市强化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乡镇游商的监控巡查,严肃查处伪造、冒用、假冒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食品商标侵权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食品商标侵权案件9起,罚没2.7万元。同时,有关部门强化全程追溯,从源头把控好产品质量,大力部署和推进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农产品(水产品)生产环节“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提升注册数和录入率,组织多场次的集中统一培训。目前,全市共有8394家企业注册使用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泉州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注册用户2.3万,累计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171万条,共有1787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管理。

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的同时,强化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其“慧眼”识别的技能同样重要。浙江省金华市有关部门在东关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大宣传活动,累计向市民发放专项整治通告、假冒食品识别、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畜禽产品安全小知识、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无公害蔬菜生产模式图、食品安全知识等资料2300多份。

“平时我们很难分辨假冒伪劣产品,开展这样的活动给老百姓带来很大的方便和帮助。”和邻居一起到东关农贸市场买菜的高女士表示,经过假冒伪劣食品等知识科普,她们对食品安全有了进一步了解。

成效初现还需建立长效机制

2月2日腊月二十八,河北省衡水市居民收到了面向全市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强调“希望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知假、辨假、不买假,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公开信中明确的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也正是农村消费者应该特别留意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商品和行为。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个多月以来,全国各地已取得一系列进展和成果,但长效机制的建立仍是一个艰巨任务。1月9日~13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广东、江苏两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违法屠宰行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组长、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工作落地和深入,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违法屠宰行为排查整治工作。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要标本兼治,谈到如何建立健全农村食品治理长效机制,专家表示,必须强化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流通主体备案、个体摊点进货查验和农村消费索证索票等制度,抓紧建立农村食品监管名录和违法违规“黑名单”。要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健全生产控制、监督抽查、追溯管理、案件查处移送等制度。同时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推动监管部门下沉力量,探索“职能部门+镇村联动”多元共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

同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涉及多个部门。专家建议,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执法;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知识产权部门搞好农村食品商标保护;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农村食品供销渠道。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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