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为本 协力共谱“诚信青州”新篇章

2018-11-13 10:21:18 来源:本网专稿 

——访山东省青州市发改局局长孟庆广

2017年,山东省青州古城内党员经营户公开承诺挂牌。 (青州市发改局供图) 

□中国改革报记者 岁正阳

拥有2200年建城史的青州自古便是重信崇文之地,宋代名臣寇准、范仲淹为民重义名垂千古;李清照、张方平慷慨忠信气节如松。时至今日,“无信不立”的精神依旧熠熠生辉,闪耀在青州城的各个角落。

“近年来,山东省青州市以政务诚信为引领,统筹推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不断将‘诚信青州’建设引向深入,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2018年6月,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城市’,并荣获‘全国守信激励创新奖’。”日前,山东省青州市发改局局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办公室主任孟庆广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表示。

健全机制

打造信用监管新型格局

记者:目前青州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取得了哪些进展,对青州市发展有什么意义?

孟庆广:在信用工作推进上,努力形成长效机制。青州建立由市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青州市社会信用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等提供经费保障;建立“诚信青州”微信工作群,全市60余个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实现工作网络互联互通。制定“诚信青州”建设五年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印发《青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重点任务和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在信用信息应用上,努力构建新型监管体制。出台青州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确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等12个领域中探索推进应用第三方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同时,在税务、社会保障、卫生等12个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信用分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在实施信用奖惩上,努力实现部门联合格局。出台青州市《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提出从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等5个方面对诚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对法院执行、市场监管、税收、安全生产等9个领域涉及的38种情形,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实施联合惩戒。市发改、税务等18个部门在潍坊市率先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主要从16个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8924人被限制实施高消费和有关消费行为,16名失信当事人进行任职资格限制,41家企业被限制或取消招标资格、荣誉称号,为29名执行人手机设置失信彩铃。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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