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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海棠香国”用美丽添魅力

2018-10-09 16:10:37 来源:本网专稿 

重庆荣昌区为建设成渝城市群美丽宜居首善之地探索有效路径

□ 中国改革报记者 雷云锋 梅超

重庆市荣昌区古称昌州,因宋代诗句“天下海棠本无香,独昌州海棠香扑鼻”而雅称“海棠香国”。

2017年濑溪河高洞电站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高升桥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镇街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3.5%,大清流河大埂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马鞍河天皇断面和渔箭河长岭断面达到水质目标要求……荣昌区的环境质量改善源于区委、区政府领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荣昌区发展战略中,区委、区政府一直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发展的优先位置,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努力创新探索

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近年来,荣昌区立足区情,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着力从三个方面进行创新探索,为全区转方式调结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能。

一是完成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调整了荣昌区环保局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对区环保局领导班子管理权限进行了交接,完成了局党组成员的调整工作,建立健全了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

二是建立生态环保齐抓共管机制。出台了《荣昌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荣昌区环保实绩考核办法》,厘清了部门、镇街环保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加大生态环保的考核权重并拉开考核差距,建立起生态环保督查机制。

三是配合市级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目前已完成濑溪河高洞电站国控断面监测权上收工作。

优化产业结构

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在日前召开的中共重庆市荣昌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荣昌区委书记曹清尧指出,要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突出向产业集群建设要高质量,举全区之力加快装备制造、食品医药、轻工陶瓷及农牧高新产业集群的“3+1”产业集群建设。

在近日召开的荣昌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荣昌区区长李中武在谈到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时表示,要着力加快荣昌国家高新区建设,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智能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区域性高新产业集聚平台。

为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荣昌区在产业布局方面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严格行政审批。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2017年审批环评报告110件,其中报告书32件,报告表78件;登记表备案1162件;豁免23件;不予环评审批项目6个。

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和设施竣工验收改革。2017年1月~10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69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严惩违法行为。严惩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违法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和查处。2017年共处罚未批先建11件,未验先投18件。

守护绿色资源

建设美丽宜居首善之区

“天生丽质”并不代表“终生美丽”。荣昌区拥有濑溪河、荣峰河、池水河等河流,具备山体与水系融为一体的三山相望、三水相连的自然生态格局。为保护青山绿水,荣昌区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有力。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统筹资金15.6亿元,深入开展濑溪河流域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河长体系,在全市率先实现“河库、领导、责任、制度”四个覆盖;建设投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荣隆园污水处理厂,改造17个镇街污水管网81公里;开展濑溪河、大清流河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加强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超额完成500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禁养区、适养区审批管理,依法取缔濑溪河干流、支流陆域200米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深入开展“蓝天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2件。

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面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扎实推进273项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统筹资金3.1亿元实施道路绿化、水系绿化等23项重点工程;濑溪河、大清流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54天;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覆盖人口比例达97%。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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