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字号”改革闯出一片新天地

2018-08-15 13:58:09 来源:本网专稿 

在浙江湖州德清县承担的63项省级以上改革试点中,涉农改革试点占据“半壁江山”


□ 中国改革报记者 赵薇

8月的浙江德清,翠竹林立,香樟成荫。这是一片改革的热土,正如满目的林木葱茏,德清散发着改革带来的勃勃生机与活力。

1999年,德清钟管镇沈家墩村在全国首创“股票田”,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基础上探索进一步增收;2015年8月,德清顺利促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国入市第一宗”及其使用权抵押贷款“全国第一单”;今年6月30日,德清颁发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内首批真正意义上的宅基地“三权分置”证书……原创精神造就了德清的诸多“第一”,为百姓谋福利则使“农字号”占据了德清改革的“半壁江山”。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德清县承担了省级以上改革试点63项,其中涉农改革试点有30项。截至今年,德清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连续3年列全省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接近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69:1。

“要大力传承和弘扬改革精神,推出更多‘人无我有’的原创性改革,充分总结提炼全面深化改革的德清样本。力争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692元以上,城乡收入比降至1.60:1以内,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0%以上。”德清县委书记、县长王琴英日前在中共德清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豪情满怀。

从0到1的突破

入市改革实现“同权同价”

在德清县莫干山镇,“醉清风”酒店正进入建设收尾阶段,即将开业迎客。

2015年8月,赵建龙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这宗约6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为“全国农地入市第一宗”。他坦言,当听说可以协议获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时,心里很没底,“这是一种全新的事物,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

原来,这块地上曾是一家闲置的镇办企业,赵建龙2013年把这些厂房买下来,打算装修改造成旅游度假酒店。

“后来才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赵建龙说,按照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将这块地用于商业用途,也无法办理消防等正规手续。硬开酒店的结果就是钱投出去了却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这样的险我不敢冒。”

这块地就这样闲置了下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赵建龙还想过走国有土地出让这条路——当时的情况下,也只有这条路可走了。

“国土资源管理局需要先把这块地征收回去,上面的厂房也需要经过评估后收回,之后我才能重新申请使用这块地。”赵建龙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这一过程需要一系列繁琐的审批手续,一些大的项目可能都排不上号,更别提我这个小项目了。”

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同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浙江省德清县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三类,这其中,只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赵建龙那块地刚好属于这一类。

“试点政策刚下来的时候,由于对政策了解得不是很透彻,还是心存顾虑。”当时的赵建龙提出几个疑问: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自然也不能抵押,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获得土地后,取得的是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而非国有土地,银行允许抵押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相差大吗?

中国农业银行德清支行是率先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列为抵押物的银行。“在很多银行还在犹豫的时候,我们认真研究试点政策、土地管理法和担保法,认为试点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既然可以入市出让、租赁,就符合了‘可以变现’这一抵押的核心定义。我们把这一情况报告给总行,总行批复同意了。”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德清支行行长的杨宏伟现已调入湖州分行工作,他清楚记得三年前参与这项工作的每个细节,向记者回忆当时的情况时没有丝毫含糊。

杨宏伟得知赵建龙的顾虑后,找到赵建龙,为他一一解除疑虑:“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这个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并且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一样,都是按市场价值来。试点的目的就是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也就是说他们具有同等的使用权,只是所有权人不一样而已。”

“你要是还不相信,你现在就可以申请抵押贷款,我现场就放款给你!”杨宏伟的这句话终于打破了赵建龙心中所有的顾虑。2015年8月,那宗被搁置了两年的土地使用权终于以协议出让的方式给了赵建龙,他申请的抵押贷款也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第一单,并于当月到账。

德清的这一做法为其他试点地区提供了“样板”。2016年6月,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以明文规定的方式推向全国其他试点地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谁来入市、哪些地入市、怎么入市、钱怎么分”是关键。据介绍,德清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参与权、选择权、决策权赋予农民和农民集体,分类明确“谁来入市”;坚持集约高效利用,结合“多规合一”确定“哪些地入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以统一的交易平台、统一的地价体系、统一的交易规则、统一的登记管理、统一的服务监管规范“怎么入市”;坚持收益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均衡共享,差别化调节“钱怎么分”。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德清县已实现农地入市180宗,面积1338.5亩,成交金额3.31亿元,集体收益2.7亿元。入市改革惠及农民近18万余人,覆盖面达65%。

“在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的核算与调节金征收、使用制度上,我们坚持‘同权、同价、同责’的原则,在合理提高土地征收综合补偿水平的基础上,采用入市‘盯住’征收的办法,合理测算二者之间平衡点,明确在平衡点内按固定比例征收、平衡点外按累进比例征收,以此实现农民和农民集体在入市与征收中所获收益大体平衡。”德清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调控与监测科科长冯晓红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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