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加大改革力度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18-06-10 20:00:00 来源:本网专稿  

聚焦痛点降低企业成本

深圳针对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高房价、融资难融资贵、用工用电成本高等问题,出台“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8条”,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着重在用地用房、融资、用工、用电、物流等方面综合施策,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2017年为企业减负1369亿元,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309.4亿元。采访中,有关部门列举了大量实例。

多举措降低用地用房成本。比如,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史上最严的稳定房价8条措施,出台“政府指导价”,截至今年4月底,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连续19个月下降。筹集建设供应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2017年新开工及筹集8万套、竣工2.3万套、供应4.5万套。又如,创新土地供应制度,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重点产业项目可以不计息分期缴交,出让底价按照评估价的70%确定;多渠道筹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房,租金价格不高于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价的70%。

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比如,发挥引导基金、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作用,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设立天使母基金,首期规模5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鼓励发展动产融资,支持银行开展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新型融资方式。又如,运用政策性产业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创新载体进行财政资助,2017年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5亿元、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245亿元。

全面降低企业其他成本。从人工、物流、用电、用气等方面着手,全方位为企业降成本。比如,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进一步调降到0.45%,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2017年降低企业人工成本120亿元。又如,取消5条市内高速公路收费,推动其他市内高速公路政府回购或实施货运补贴,加大对重点物流企业贷款贴息资助,清理规范港口收费行为,建设智慧口岸,2017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3亿元。再如,落实输配电改革措施,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利用电力市场直购电降低企业购电成本,解决电力中间层加价收费,2017年降低用电成本15亿元。

加强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深圳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难题,通过“软硬兼施”,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受理、授权、确权和维权的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深圳2017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超2万件,占全国比重超四成;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89.8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9.2倍。

大力支持知识产权创造。2017年共资助奖励知识产权项目14万个,累计3.8亿元。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41.97亿元。在全国首推专利侵权损失险,全年保额达20亿元。向1500余家中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总额1.1亿元。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方面先行先试。建设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集咨询指引、纠纷调解、侵权分析、维权服务等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首个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首个知识产权境外服务工作站。成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截至2017年底,查处知识产权案件789宗,其中专利权案件增长116%。

鼓励加大知识产权运用。成立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承担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金融创新试点平台建设任务,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推动重点产业专利联盟建设,截至一季度,专利联盟累计达17家,引进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7家。加快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截至2017年底,技术转移机构共有69家,其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占广东省的40%;2017年技术合同成交额555亿元,占广东省近60%。

实施优惠政策打造人才特区

深圳因人才而兴、因人才而盛。深圳坚持以更开放的政策制度引才,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聚才,更具含金量的激励机制用才,充分用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截至2017年底,深圳全市各类人才总量已达51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48万人,技能人才326万人,高层次人才中全职“两院”院士26人,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74人。

出台《人才工作条例》,为引才用才专门立法。2017年11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与流动、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与保障等5方面,提出81条人才新政。《条例》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创新“松绑”,为人才体制“破壁”,为人才发展装上法治的“轮子”。即将出台“鹏城英才计划”,推出新一轮符合国际惯例、体现深圳特色、更具突破性的人才政策。

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留才聚才营造良好环境。在住房方面,深圳将人才住房从保障房体系剥离,进一步强化人才住房的专属特性。“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28万套以90平方米左右较大户型为主的人才住房。同时,建设一批国际化社区,以满足国际高端人才引进需求;制定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和保障计划,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教育方面,高水平建设一批国际学校,目前全市纯外籍国际学校、公立国际学校、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国际学校累计超50所,为外籍人才、留学归国人才、企业长期派驻海外人才的子女接受国际教育提供了保障。在医疗方面,提供高品质、国际化的医疗保障服务,截至目前,已面向全球引进173个高层次医学团队,包括国内两院院士团队39个、国(境)外院士团队8个、1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团队,新元素国际医疗中心、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萨米国际医疗中心等一批高水平医疗机构已经落户深圳。在就业创业方面,出台更加便利的港澳人才就业创业政策。

实施更具竞争力的激励政策,为育才成才释放活性因子。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物质奖励。比如,发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指引,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股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研、经营管理、高技能等人才,赋予科研负责人及其团队享有科技成果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精神激励。比如,建立全国首个以“人才”命名的主题公园深圳人才公园;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深圳人才日”,建立人才荣誉奖励、“人才伯乐奖”。在人才的有力支撑下,深圳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2016年的8037家增长到一季度的1.12万家,居全国第二。国家省市区的创新载体1688家,新兴产业占GDP比重为40.9%。

记者了解到,深圳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打造“清”“亲”新型政商关系、探索和谐劳动关系、强化行业组织廉洁自律、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多经验和显著成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深圳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将会更加耀眼夺目,美好深圳将更具独特魅力。

[责任编辑:张海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