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加大改革力度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18-06-10 20:00:00 来源:本网专稿  

深圳以“营商环境改革20条”为统领,打出一套改革组合拳,加快形成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中国改革报记者 叶仕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要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对此,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改革20条”为统领,打出了一套改革组合拳,正在加快形成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发展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出台“营商环境改革20条”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先行先试的光荣使命。”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第一时间部署落实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开展“营商环境优化行动”。经过近5个月的调研,市政府于2018年1月17日出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20条改革举措、126个政策点。

吴思康介绍,《若干措施》突出3个特点:一是突出对标国际一流和学习借鉴。着力对标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找差距、补短板,并充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香港的好经验好做法,尽量做到在他们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提升。比如,针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一些政务服务类指标,深圳与国际一流水平还有差距,为此提出了“推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税费缴纳、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水气供应等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达到国际一流水准”的举措。二是突出改革举措而不是优惠政策。除在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提出了一些降税费和支持创新的优惠政策等少数几处外,其他基本都是改革性措施。比如,为提升贸易和通关便利化程度,提出了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和推进通关监管改革17条举措。通过这些改革,大幅提高海关通关效率,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1/3以上。又如,为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提出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工业上楼”、建设高标准厂房及鼓励采取先租后让、产权入股、异地置换、厂房联建等创新性举措,有效盘活大量旧工业区等存量用地。三是突出政策的含金量和获得感。对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包括用地用房难、运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知识产权保护不够、优质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文件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改革措施。比如,针对经营成本高的问题,从降低用地用房、用工、用电、物流、税费等方面的成本综合施策,全年可为企业减负1300亿元以上,其中通过落实输配电改革等措施,可实现用电成本下降10%。又如,针对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提出制定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面先行先试等措施,可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构建高效率政务环境

将优化政务服务作为营商环境改革的“牛鼻子”,在深化商事登记改革上下功夫,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上出硬招,在简化投资审批环节上见实效,努力构建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政务环境。有关城市竞争力研究机构发布的“2017十佳高效政府排行榜”中,深圳位居榜首。

以企业注册便利化为核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圳作为全国最早开展商事登记改革的城市之一,持续在商事登记方面探索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去年以来,又相继推出了诸多创新举措。比如,在率先实施“先照后证”改革的基础上,对办理营业执照后的“经营许可证”实施分类改革,实行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管理,通过采取取消、转为备案登记、转移下发、申请人承诺等方式,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目前,前置审批事项从69项大幅削减到10项,仅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商事登记中保留前置审批,减幅达85.5%。从今年5月1日起,率先推出商事主体“多报合一”改革,进一步简化了商事主体的纳税申报程序。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商事主体318.9万户,同比增长13.7%。其中企业185.9万户,增长15.5%,个体户132.9万户,增长11.2%,均位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

以政府服务高效化为核心,构建全市统一的智慧政府平台。将部门孤立的审批服务系统整合到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平台、电子证照库,建成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促进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实现“一网办理”“全城通办”。截至2018年4月,全市68.3%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含使用国家、省垂直系统)实现网上办、零跑动。

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为核心,开展投资审批改革。坚持取消和下放并举,建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一网办理”的投资审批新机制,大幅压缩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目前,全市社会投资项目管理核准审批减少90%、备案项目占比95%以上。又如,深入推进“强区放权”改革,有效促进各区协调均衡发展。在前期分两批共下放144项事权的基础上,2017年10月以来再次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排水审批、消防审批、不跨海(湾)主干道建设相关审批等36项事权下放至各区(新区),审批层级由4级变为2级,审批时间压缩2/3。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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