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获通过刷单、删差评等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2017-11-06 15:38:49 来源:新华网 

新修订标准化法、公共图书馆法将更有益于社会公众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是施行近30年来的首次修订。这部对于公众而言相对较为陌生的法律,实际上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路边的交通标志、公共场所的安全标识等是生活中常见的一些标准。标准化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出台的公共图书馆法则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这两部法律对我们的生活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修订后的标准化法扩大了标准制定范围,由工业产品、工程建设和环保领域扩大到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同时,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五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表示:“在标准的效力上,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化法明确规定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强制实施。同时在标准的制定上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也支持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会监督。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应用标准,这次标准化法修订也规定,政府制定的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为保证标准的时效性,及时修订废止一些老化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作了相应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明确要求对于保障安全和满足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标准的制定部门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可以向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要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来决定是否立项。”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介绍,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还首次提出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过去我们更多强调的都是采用国际标准,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要结合中国国情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要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推动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

本次通过的公共图书馆法,是继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又一部文化方面的重要法律。针对当前公共图书馆体系不完善,特别是基层设施薄弱的问题,公共图书馆法作出了相应规定。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表示:“法律规定,要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充分利用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从而建立一个从国家到省、市、县、乡、村六级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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