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山西省煤电传统存在保障京津冀地区的供应安全任务,要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吕梁等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做好售电侧和大用户直购电文章,培育电力销售公司,有条件地向全省开展电力销售业务。
同时,在山西全省建立电力市场,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发展,中长期建立批发、期货市场。通过改革试点及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相关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引导企业合理投资和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在煤层气及探矿权领域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意见》提出加快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凸显了山西省煤层气在全国的重要地位。
众所周知,山西省煤层气资源丰富,输气管网畅通,开发基础好。山西省2000米以浅煤层气资源总量约占全国四分之一。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占全国的88%;省内已经形成覆盖全省11个地市的输气管网格局;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分别占全国的56.5%和66.9%。因此可以说,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能否有大作为,关键要看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情况。然而,长期以来,受各种条件制约,尤其是煤层气矿权与煤炭资源矿权重叠等体制机制性因素影响,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并没有达到人们所期待的结果。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实现矿业权竞争出让”“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同时,改进矿业权人合作方式,改革煤层气开发程序和管理,落实煤层气发电价格政策等。深化这些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地获得资源,提高矿业资源配置效率,破解煤层气开发利用困局,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经济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