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打通山西转型发展快车道

2017-09-15 16:20:35 来源:本网专稿 

□ 肖新建

推进能源体制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当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在我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中,对能源体制改革提出了客观要求,其核心就是推进能源市场化体系建设,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打通发展快车道。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作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转型发展主要目标,提出了深化改革的系列指导路径,是山西省破解制约转型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走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

在能源全产业链及煤电联营方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为进一步建立符合市场体制的新型能源企业,解决山西省能源投资、能源转型发展方面存在的资本不足,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精神,大力推动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意见》明确提出,坚持煤电、煤运、煤化等三结合,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交叉持股,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推进煤电联营。这种重组或交叉持股,以及煤电联营,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不是政府拉郎配。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消除市场上下游壁垒,发挥系统优势,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山西省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在能源产业清洁高效转型及生态修复方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已经实行多年,但转型阻力重重,一个十分重要制约是转型资金不足。《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山西省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能源转型发展基金,对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是重大利好。

山西省从不缺乏社会资本,而是很大一部分社会资本没有参与到经济转型发展中去。从历史上看,社会资本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过重大作用,如传统晋商就是山西乃至全国经济或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新时期,山西省要引导新型晋商等社会资本投入全省转型发展进程,采取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等重要政策措施,做大新兴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推动生态修复进程,保障到2030年山西省至少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20%这一挑战性目标。按照山西目前发展现状,实现这一目标困难很大,要探索建立能源高效清洁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推动环境外部性成本的内部化,增强新兴能源产业的竞争活力,通过深化土地、金融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释放要素活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进转型发展。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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