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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拟出台燃气经营企业清出机制

来源:黑龙江日报作者:邢汉夫时间:2026-09-23

为整顿哈尔滨市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全市燃气经营企业退出接管工作,近日,哈尔滨市住建局起草了《哈尔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清出机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出机制(征求意见稿)》〕,燃气企业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行政处罚;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因安全条件缺失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顿决定,任一情形都将被清出。

企业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且情节严重;拒绝向符合条件用户供气、倒卖出租出借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停供气、向无证主体供给经营用气;在不安全场所储存燃气;强制用户选购指定产品服务;供气质量不达标、不开展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等严重违规行为,同样触发清退条件。

《清出机制(征求意见稿)》还针对瓶装液化气、汽车加气等细分业态明确惩戒标准。瓶装液化气企业气瓶台账管理缺失、充装量残液量超标、违规槽车直充、气瓶互相转充;加气企业未落实安全提醒、向不合格气瓶加气、危险环境下冒险加气卸气,情节严重均予以清出。

此外,未配齐接入监管平台的视频设备,未落实24小时抢修值班制度,用户免费安全检查频次不达标、检查记录不规范,情节严重也将被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