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刘慧 孟兆时间:2026-08-2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为核心抓手,全链条规范执法行为、全周期防控执法风险、全方位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动市场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在轨道上前行,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法治屏障。
一、晒权明责,行政执法公示让权力“阳光运行”。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载体,全面公开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及裁量基准,确保经营主体“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执法决定作出后,严格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等结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示就跟进到哪里”。
二、全程留痕,执法记录让行为“可追溯可倒查”。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构建“文字+音像”双重留痕体系。一方面,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整理、归档流程,确保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等各环节文字记录完整规范、环环相扣;另一方面,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强制执行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音像记录、集中存储、刻盘附卷。通过“文字留痕+音像佐证”互补印证,实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既从源头防范随意执法、粗放执法,又有效保障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把关口,法制审核为重大执法“装上安全阀”。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标准、流程与责任分工,配齐配强专兼职法制审核力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风险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严格执行“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刚性要求,重点审核执法主体资格、程序合法性、事实证据链、法律适用及裁量幅度,严把案件合法合规关。今年以来,累计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6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低位运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四、以制促治,“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带来的是执法质效与营商环境“双提升”。杭锦旗将制度执行融入市场监管各领域、各环节,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与督导检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同时,注重执法刚性与柔性相统一,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将持续深化“三项制度”落实,以更加透明、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实践,擦亮“法治监管”金字招牌,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