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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26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时间:2026-07-20

7月17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26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庞涛先生、一级调研员侯科举先生,介绍我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周国强先生主持。

周国强: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庞涛先生、一级调研员侯科举先生,介绍我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先通报一下今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美丽陕西建设,聚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经过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今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持续巩固

全省10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38,同比改善13.9%;PM2.5平均浓度为32.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5%;优良天数平均为138.8天,同比增加19.8天。剔除沙尘后无重污染天,同比下降3.2天。

关中5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8.35,同比改善12.5%;PM2.5平均浓度为38.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7%;优良天数平均为119.8天,同比增加22.4天。

二、全省河流水质总体持续保持优

全省107条河流上开展监测的235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剔除自然因素影响,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230个,占97.9%,水质持续保持优。

黄河流域陕西境内共136个国控、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132个,占97.1%,同比持续保持优;其中,黄河干流共6个国控断面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持续保持优。

长江流域陕西境内共99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持续保持优,其中汉江、丹江、嘉陵江出境国控断面均达到Ⅱ类及以上,确保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三、全省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开展监测的4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开展监测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74个地表水型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

全省共108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各类功能区(共5类,分别是0类、1类、2类、3类、4类,4类又分为4a、4b两种类型)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5.6%,同比改善0.2个百分点;夜间为90.8%,同比改善1.7个百分点。

五、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全省22个电离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陆地γ辐射、水体、电磁辐射等370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同比均处于正常涨落范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以上是我省今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十五五”美丽中国建设根本好转的基础支撑。近年来,我们持续做实源头前置防控、全维度风险管控,统筹分类施策、一体化协同治理,有序开展试点示范探索,纵深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扎实成效。

下面,请庞涛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庞  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土壤环境问题入手,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累计完成9700余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390余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西安市高陵区、宝鸡市陇县、汉中市佛坪县等22个县(市、区)整县建成美丽乡村,安康市石泉县获全国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紧紧围绕“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坚持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一是强化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化19个重点区域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25个县(区)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任务,全面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规范更新475家土壤、81家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施精准监管。

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重点对变更为“一住两公”(即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动,推进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共享,“一住两公”用地全部依法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有序推进治理修复与试点示范。3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均已完成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完成废渣整治245万立方米,有效保护周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扎实推进“边生产边管控”试点,积极推动省内石油开采行业地下储油罐隐患问题整改,形成了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的“陕西经验”。

二、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确保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是重大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不断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双源”管理。

一是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全面分析研判监测数据和基础资料,按照“一井一档、一井一策”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目标管理,制定管控措施,开展季度监测,督促采取综合措施保障点位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全省各市(区)均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

二是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对20个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针对问题提出分类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污染溯源及风险评估,推动相关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

三是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指导地市建立完善优先防控名单,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三、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以乡村生态宜居、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方向,充分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问题常态化发现机制,组织各地全面排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级采取现场督导、暗访抽查、成效评估等方式,累计对3000余个行政村、1000余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现场核查评估,推动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农村水体排查和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调查监测和疑似农村黑臭水体遥感排查,对遥感解译发现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开展现场识别判定,推动完善监管清单;坚持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梯次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强化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进一步深化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

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持续推进县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完成试点区域种植、养殖业污染源调查,划定优先治理区域,制定治理计划(清单)。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帮扶,积极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的目标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陕西作出应有贡献。

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持续开展耕地周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指导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二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三是严格落实“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防止违规开发,有效保障安全利用;持续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完善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有序推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加强地下水水质目标管理,推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障水质达标。围绕化工产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等,持续深入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污染成因分析。二是持续做好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周边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提出加强水源保护的对策建议。加强对水源周边污染源的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动态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二是推动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以实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群众怨言)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三是总结分析黑臭水体问题成因,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鼓励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将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积极推进治理。常态化开展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效果评估,对返黑返臭水体分析问题原因、推动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制久清”。

以上是我今天介绍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周国强:

谢谢庞涛处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陕西日报社记者:

“十四五”时期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请问,“十五五”时期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措施有哪些?

侯科举:

谢谢您的提问。“十五五”时期既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更是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攻坚时期,建设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以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污染问题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标本兼治,用实打实的治理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污水治理,立足各地区位条件、经济水平、人口规模、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分类施策,把资源化利用作为核心方向,让农村污水治理实现“思路巧、花钱少、效果好”,让村民从“旁观者”变成了积极的“参与者”和“维护者”。“十五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按照每年5个百分点递增,2030年实现治理率70%以上。二是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聚焦畜禽养殖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等重点区域,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动态化排查,坚决防止边治边污、返黑返臭。2027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让乡村河渠清如许、碧波绕村居。三是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省陕北、关中、陕南区位特点,对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农村幸福宜居品质3大类15项指标,按照重点体现农村生态功能、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功能定位,充分挖掘区域代表性强、模式典型、符合实际、基础扎实的县(市、区)率先整县建成美丽乡村,争创全国美丽乡村先行区。

二、积极开展优化调整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对历年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逐一登记纳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动态管控。对低效设施,限期完善收集系统、优化技术路线、落实运维资金;对无效设施,按需盘活改造,确需报废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推动设施从“重建设”向“重运维、重实效”转变。

三、聚焦绿色转型,让农业质效提起来。持续开展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利用排查整改,有序推进畜禽养殖乱排乱倒等突出污染问题治理,开展畜禽粪污乱排乱倒等突出污染问题遥感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和秸秆综合利用。以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为抓手,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多赢,让美丽乡村既有“生态颜值”,更有“发展价值”。

谢谢。

周国强:

感谢侯处长的介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及媒体朋友的出席,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