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苏琬婷时间:2026-06-16
本网讯 2026年6月1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处长陈敏主持。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对外发布,该《条例》共9章53条,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川是农业大省,全省78%耕地位于丘陵山地,地块零散、地形复杂,长期存在农机适配性不足、服务体系“小散弱”、管理权责不清、运营模式传统等问题,丘陵地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仅50%左右,山区不足40%,成为制约全省农机化整体提质增效的核心短板。此次出台的《条例》实现从“管理型”向“促进型”转变,围绕科技创新、质量保障、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安全监管等作出系统规范,破解农机发展各类难题,夯实“天府粮仓”装备根基。
《条例》从“管理型”转向“促进型”,在农机推广应用层面,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好用的机子能不能买得起、用得上”。《条例》在推广机制、宜机化改造和购机补贴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李宇飞对此作出详细解答。

他表示,《条例》聚焦群众核心关切,从推广计划、作业条件、资金扶持三方面出台务实举措,切实让优质农机走进田间、惠及农户。
在农机推广机制上,《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组织制定农业机械化推广计划,支持国家农机化推广机构履行好职责的同时,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机产销企业、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农机化技术推广,激发、整合多元社会力量的参与活力,从“旁观者”转变为“共行者”,实现协同增效。
在农田宜机化改造上,《条例》将该项工作纳入法定要求,明确各级政府要统筹推进农村机耕道路规划、建设与维护,推进田块整治、道路拓宽互通、耕地坡度降缓等改造工程,改善农机通行与作业条件。同时建立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融合”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程、集成融合、绿色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
在购机补贴监管与政策落实上,《条例》优化补贴实施规则,持续推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近3年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已累计投入12亿元,支持90万户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撬动社会资金37亿元;同时,实施报废更新补贴,让老旧高耗能机具退出舞台。《条例》将这些扶持导向制度化,确保补贴资金不仅发得出,而且监管得住、用在刀刃上。(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苏琬婷报道)